他忽然有种二十多年的打拼,打拼到狗身上去了的感觉。
他十八岁那会儿,还在田里挣工分呢,别说赚钱,能养活自己就算不错。
这样一想,突然对旁边的小子有些刮目相看。
同时也在想,小婉不算完全没有眼光啊,这小子还是有点能耐的。
当然也只是有一点。
因为以他一个成熟商人的眼光去看,这生意注定无法长久,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泛滥,同时老百姓玩多了,也会失去兴趣,不像衣食住行,属于刚需。
“后悔吗?”他又问,大概觉得话没说清楚,补充道,“没读书。”
说完仔细留意对方的表情。
这个问题很重要。
“后悔。”
李丘泽想都没想,直接脱口而出,嘴角泛起苦涩,不然他又何苦心心念念去读书?
江海松内心讶异,十八岁的年纪,月收入两万多,依然后悔吗?不动声色道:“怎么个后悔法?”
“读书是成本最低的投资,也是门槛最低的高贵。”
江海松:“……”
在这儿跟我咬文嚼字呢?
不过听听确实全是道理。
“哪个名人说的?”
“沈从文。”
好像听也听说过,江海松扔掉手上的烟头,用皮鞋踩灭:“既然道理都懂,当初又何必这么乱搞?”
“最近才看的沈从文。”
这话让江海松有点没办法接,不过大抵上相信了他是真的后悔。
“对将来有什么规划吗,如果过几个月、明年,摆这个摊不赚钱呢?”
李丘泽挠了挠头,他貌似get到了一点对方的意思。
该不会是在为女儿把关吧?
我擦,大哥你的开明程度超乎我的想象啊。江湖传言,你家那只母老虎看到我恨不得吃了我,你咋不和她一条心呢?
搞同床异梦啊?
江海松之所以有这种行为,是因为那天曹成到饭店找他们,一番话中有一句,令他格外上心——
“小婉说了,她喜欢李丘泽。”
现在的情况是,他闺女喜欢人家,不是读初中时的那档子事,小婉还懵懵懂懂的,李丘泽写份情书打扰她学习。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愿意把天生的月亮摘下来给女儿,如果可以的话。
既然是小婉的选择,也是十八岁的姑娘了,他尊重,不过有个前提,他必须确认这个男孩值得,否则他会坚定地与媳妇儿站在同一战线。
“我不摆摊啊。”
李丘泽不由得挺了挺腰板:“我摆摊就摆这一阵儿,准确说摆完明天就结束,摆这个摊主要是想自己攥学费,九月份准备去外面读书,虽然不是什么正规大学。”
“摆摊攒学费,去读书?”江海松大为惊讶,这是他完全没料到的答案,“读什么呀?”
“技校呗,高考没考,大学没指望,只能读技校,想着再怎么样也要学个一技之长吧。”李丘泽这话半真半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