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雨天进山?”张三哥儿讷讷的问。
季安逸接了句。“这周边的山里小二带着它们都玩了个遍,出不了什么事的。估摸着是小黄想吃肉骨头了。”
自打进了山后,学会抓野物了,这小黄还长了骨气,想吃肉骨头了就自个进山抓,当然,家里炖的猪骨头它一样也不会放过的。
在碎布上练了好几天的针线活,季安逸总算熟练了些,就是那线路歪歪扭扭的,丑的没个样了。
晚上王小二搂着媳妇,俩脑袋紧挨着,他乐滋滋的说着。“媳妇,我哥说你最近学做衣服学的可认真了。”语气里全是满足。
季安逸不知道怎么接这话好,含含糊糊的应了声。“行了,忙了一天,赶紧睡。做好了我自然会拿给你穿的。”
“媳妇你慢点,我不着急,那针戳手指头上疼吧。”王小二摸着季安逸的手,粗糙的大拇指在他的拇指上来来回回的摩挲着。
痒兮兮的。季安逸把手缩背后。“不疼。赶紧睡了,好困。”
“嗳。”王小二应着,把怀里的媳妇搂的更紧了些,过了会,他又说。“媳妇。其实你买件衣服给我,我也好欢喜的。”
五月底,眼瞧着经过雨水的滋润,田里的水稻抽了穗,粒粒饱|满的紧,地里的菜和农作物,一个个都特显精神。
季安逸学了整整一个月,总算有了点成就,可以动手缝制衣服了。
六月初经过十来天的努力,赶在忙碌前,季安逸第一件亲手缝制的衣服闪亮亮的登场了。
也亏的王小二把它当个宝似的,藏的严严实实。
其实那衣服,还真有些拿不出手。
针脚粗陋无比还歪歪扭扭,这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季安逸只注意着要缝好,却忘了衣服也得对好尺度,所以说,这衣服不仅不好看还很不合身。
傍晚早早的吃了饭,洗了澡,趁着天色尚亮,王小二就拉着媳妇回了屋,把房间关好了,欢喜的拿出新衣服穿上。
穿的过程有点艰难……
季安逸在旁边看着都不忍直视了。
幸好是屋里就他们俩人。
费了老大的劲,总算把新衣服穿上身了,王小二依旧亢奋的紧,美滋滋的问着季安逸。“媳妇,我好欢喜这衣服。”
说完,他低下头左看看右看看,脸上的笑止都止不住。
“脱了吧,我到镇上给你买俩身衣服回来。”这穿出门还不得笑死人了。果然,缺了天分这事做起来就惨不忍睹了。季安逸倒也没什么负面情绪。
本来,他觉的自个一个男的,拿针线什么的,完全没必要,只是答应了要给小二做件新衣服,这不,硬着头皮上了。
看来以后他们还得靠着成衣铺子过活。
“媳妇我喜欢这衣服。就是紧了点,不好干活,得好好收妥当。”这可是媳妇第一回给他做的衣服。王小二整个人都是飘的,那感觉太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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