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恬沉默,过了会儿才说:“最近有个音乐公司找到我,他们想买那首《手写的从前》,我想这首歌是你的,你要不要卖?”
“算了,还是留着吧。”顾北知道那首《手写的从前》很火,但一直没在意,像他这种在音乐界没点名气的新人,写出来的歌顶多万把块钱,卖个毛线卖。
田恬“哦”了一声,然后又说:“小北,还有件事我拿不定主意,想问问你。”
顾北一怔。
田恬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孩,但她这种主见和诺诺截然不同,诺诺是对什么事情都漫不经心,但内心倔强,认定的事情谁都说服不了,而田恬像个外表柔弱的乖乖女,但心里会藏着自己的想法,所以顾北很意外田恬会找他商量事情,这在过往的日子里是不曾有的。
顾北问道:“什么事情?”
田恬说:“就是那家音乐公司想签我当歌手,不过他们想要我参加全国校园歌手大赛,条件是进了十六强。”
顾北又呆了一下。
印象中,前世的田恬从事的是文学方面的工作,在晴川日报当大主编,后来嫁给了一开互联网公司的海龟,做了全职太太,不过嫁入豪门的田恬并没有得到幸福美满的婚姻,他记得她老公好像有外遇,对田恬挺冷淡的,当然具体的情况不太了解,本身前世他和田恬后来就没什么联系,也只是烟厂里的人嚼舌头听到的八卦。
现在,因为自己的一首歌田恬要走上一条截然不同的路,这种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的感觉很奇妙,是对是错顾北不知道,但即便是作为一个单纯的朋友,他也希望田恬能够更好:“你喜欢唱歌对吧?”
“是呀。”
“喜欢就参加吧。”
“你的口气好像个大人哦。”
顾北笑了:“能追求自己的梦想是件幸福的事情嘛。”
田恬说:“可是梦想不能当饭吃的。”
“梦想虽然不能当饭吃,但总能让你精神饱满啊。”
顾北笑了起来,当年懵懂的自己为了所谓的梦想,像个傻逼一样一头扎进文学圈,有一段时间混到连方便面都吃不起,现在他重生了,可以重来一次,却依然选择扎根于文学圈,如果一定要说为什么,用一句后世烂大街的流行语来形容,就是生活除了眼前的苟且,还有诗与远方。
田恬说:“小北,你现在说话好有哲理呀。”
顾北道:“那是,如果我去当哲学家,苏格拉底都得羞愧自杀。”
田恬抿嘴笑了:“那我参加校园歌手大赛?”
顾北随口扯淡道:“那事先说明啊,成名了可别忘了我,以前我们读小学的时候,无论刮风下雨,我都天天早上给你买你喜欢吃得豆酱包,在你家门口等你一起上学,有一次还被狗咬了,现在你都要当大明星了,我没功劳也有苦劳吧?我也没啥特别大的要求,给大明星拎包提鞋这事儿就特适合我干。”
田恬听到顾北说起以前的事情,突然心里酸酸的,说:“可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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