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
魔都是沪市,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私下里人们一直称这个地方是魔都。
或许吧,在经济变化如此之大的这里,叫他“魔都”也不为过。
这一天,周凡与杨梦玲来到了魔都。
“恩,就这里了,今天晚上,我们就到这里开工。”
详细的看了一份魔都的地图,周凡在魔都外滩,找了一个地方停了下来。
这里是魔都的金融中心,也是魔都的中心。过往行人,皆是华夏的精英人群。
之所以选择这里,倒不是因为这里卖唱可以赚到更多的钱。而是,周凡认为,在这里,只要你唱得棒,很有可能一曲成名。没错,在周凡离开之前,他打算,要将杨梦玲推广出去,将他打造成为一个真正的歌手。虽然,周凡现在没有什么名气,也没有成立唱片公司。但是,周凡就要靠着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培养出一位明星。
“好的,师父。”
两人放下行李,坐在地下通道的一脚,现在他们打算先休息一下,待晚上再开工。
“你们晚上也到这里唱歌么?”
只是休息了一会,一位抱着吉他的帅小伙突然走了过来。
“你是?”
周凡睁开眼,看了看这位一米八个头的帅哥。
“刚才我也准备晚上在这里唱歌呢,没想到,你们先到。”
帅小伙虽然理的是平头,但还是比较清秀的,说话比较客气,周凡对他的映像还不错。
“是嘛,那真不好意思,晚上我们要在这里。”
“没事,没事,魔都这么大,现在只是下午两点,我还有一大堆时间再找一个地方。”
碰到同行,帅小伙话题也打开了,与周凡闲聊起来。
“你们是一个组合么?”
“不是。”
周凡摇了摇头,“她一个人唱。”
“至于我……”
周凡笑了笑,“我打酱油的。”
现实上,杨梦玲唱的时候,周凡都是坐在一边打酱油。
“啊……”
帅小伙显然没有明白周凡的话,不过也没有深问,“呵呵,你们真有个性。我叫成毅,很高兴认识你们。”
“我叫周凡,这位嘛……”
周凡正要介绍,杨梦玲却站了起来,“您好,我叫杨梦玲,我是师父的徒弟。”
“噢,原来如此。”
成毅终于明白两人的关系。
“对了,你们都唱一些什么歌?”
卖唱生活总是枯燥无味的,好不容易碰到几行,成毅便想交流交流。
“民歌。”
知道周凡不太愿意跟陌生人打交道,杨梦玲倒说道。
却不想,成毅听到民歌两个字之后,却大叫了起来,“啊,民歌。”
“怎么?”
这一惊一叫的,连周凡也有一些奇怪。
“不是,不是,不好意思,其实,我也唱民歌。”
“噢,这样呀。”
“是嘛,现在街头歌手一般都唱一些流行歌曲,摇滚什么的,你怎么想唱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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