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野鸡的羽毛鲜艳华丽,颈部有一圈白环围绕,头顶大多是黄铜色,眼睛两侧有眉纹。
在它们的眼睛周围,散布着一些零星的点状短羽,隐隐泛着金属的光泽。
背毛呈棕褐色,腰间羽毛多为橄榄绿色,尾羽特别长,确实非常好看。
周青岚这是第一次见到野鸡,显得格外兴奋。
盛希平见状就笑了,“你要是喜欢的话,回头我把野鸡尾巴上那几根长羽毛拔下来,送给你。”
其实野鸡尾羽也能卖,可盛希平他们在这偏僻的林场,哪有来收野鸡尾羽的?
好不容易出门一次,也不可能带着野鸡尾羽那么碍事的东西。
盛希平得空就跟着师父家那几个伙伴一起进山打猎,野鸡尾羽家里攒了一大把。
既然周青岚喜欢,送给她就是了。
“真的?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啊。”
周青岚倒也没矫情说不要,反倒是大大方方的点头应下了。
“客气什么?”
盛希平一边笑着,一边抽出绑在腿上的刀子,割断了野鸡的喉管放血。
不管什么动物,要是不能及时放血的话,肉都会有一股子血腥味儿,不好吃。
盛希平动作非常麻利的将野鸡放血、开膛,内脏啥的就不要了,直接扔到林子里。
然后用路边的树叶擦了擦手,这才拎着野鸡跟众人一起继续往外走。
四五里地对于这些年轻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不用半个钟头就走了出来。
在路边候车点儿等了一会儿,通勤车便从施业区最里面开过来。
通勤车停下,众人一股脑儿上了车。
座位少,大家就站着。
有人眼尖,瞧见了盛希平手里拎着的野鸡。
“呦,希平这是打了只野鸡?还不小呢。
这要是加点儿蘑菇炖一锅,不得老好吃了?
你爸你妈好福气,有你这么能干的儿子,三五不时的就能从山上弄点儿野味回来,羡慕啊。”
“徐叔,你这么夸,我可就不好意思了。我也没多大能耐,偶尔运气好罢了。”
没出事之前,盛希平一直是众人口中最出色的小伙儿,也是父母的骄傲,弟妹们的榜样。
只可惜,当时年轻气盛一味的逞勇斗狠,最终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
如今有机会重新来过,他定要好好补偿家人,再不能让父母跟着伤心难过了。
前川林场与大碱场村毗连,林场在东、村子在西,同坐落在一处狭长的山谷里。
这条山谷,东西长有三四里地,南北宽有二三百米。
南山根下,一条河由东向西流淌,冬天会冰封被冰雪覆盖。
北山根前,是森林铁路,从松江河开过来的小火车,一路由西向东到车站停下。
铁路继续向东延伸,一直到施业区里。
由于前后都是山岗,为了护坡,避免水土流失,山岗上的森林树木,从来没被采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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