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他们居住的地方也同样适合土著人居住,一路走来没有看到半点人的踪迹,林薇跟贝克就乐观的认为他们不会再遇见另外一些了,人难道还能两次吞下同一枚丁子。可他们没想过也许不是同一枚!
林薇缩在灌木丛里,她往家的方向跑了一会儿,猛然反应过来,如果她现在往家里躲,那就把他们的躲身地暴露了。
贝克选的地方很好,背山面水,从她走的这条路往回看,只能看到一个长满青草的土坡,要走得很近才能看见铺着白石子的滑坡,跟这间一半在上一半在下的土屋。
她不能冒险,如果她把土著人带了回去,贝克会有危险的。于是她绕过石头藏身在灌木丛里,庆幸自己身上这件灰色的卫衣已经被草汁红土染得失去了本来的颜色,接着林薇狠不得敲自己的头,她怎么从来没想过要把自己跟贝克的衣服染成迷彩色,她早就应该干这件事了。
林薇咬着嘴唇后悔的时候,贝克正在追一只中了箭却还在不停向前扑腾翅膀的平原鸡,他知道养鸡的好处,他们能存下鸡蛋,还能时时有鸡肉吃,最棒的是,有了鸡蛋就能做出蛋黄酱。
倒不是说林熬的那些果子酱不好吃,但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尝过蛋黄酱的味道了,等鸡开始下蛋,把蛋黄打进动物油脂里,那种滋味回想起来都让他起鸡皮疙瘩。
上帝知道他现在最想吃的东西就是炸欢鸡块汉堡包,如果能窝在沙发里抱着批萨盒狼吞虎咽下一整块的批萨,那他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当然,是跟林在一起。
贝克跑的满身大汗,那只鸡明明已经被他射中的翅膀,却还奋力挥着另一只没受伤的努力往前滑,偶尔还能飞上几步,他越跑越远,贝克敢说他追着这只鸡跑的体力足够他再打两只的,可人就是这样,永远不会放弃近在眼前的猎物。
他一路追着鸡小跑,汗湿的身体在太阳的照耀下红得发亮,他越来越黑了,林薇也是一样,经过了这么多天的日晒,她不再白的像瓷器娃娃,可还是比贝克好上很多,他完全就像是个红皮肤的印地安人了。
那只长着漂亮尾羽的平原鸡一路又飞又跳,在贝克觉得自己能扑上去捉到它的时候,扬一扬翅膀往前再跳两三步,贝克扑的满脸都是红土,趴在地上揪着草根发怒,他一定要活捉这只鸡!
贝克又一次摔了个狗啃泥,他胡子上挂着土,一只手牢牢压住那只活力值不断下降,终于亮起红条倒地不起的鸡,刚要抬头咧一个胜利者的笑容,就看见一只脚在鸡身上,他能那么容易的勾着,就是因为那个人踩住了鸡不让它再一次跑掉。
贝克跳起来往后退了一步,不止是那一个人,有一小队,大概五六个,他们全都赤着上身,□穿着鹿皮裤子,头发束起来,发尾点缀着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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