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系中央军出来的虞啸卿,经历过最全面的军事培训,深谙御兵之道。
很清楚在这个战乱的时代,哪怕说的再多再好都是虚的,只有能拿到手上,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才能激发士兵的**。
虞啸卿很懂,也特意做了准备。
“何书光!”
虞啸卿一声令下。
“有!”
站在左下方的上尉立声回应,转身大步走到虞啸卿面前,将挂在脖子上的武器双手递了上去。
虞啸卿将武器拿过来,对着天空就是一通扫射。
“啪啪啪……”
以射速为特点的冲锋枪,只用了短短几秒钟时间,便将所有的子弹倾泻一空,打在人身上威力可见之大。
“好东西啊,冲锋突击不二利器,巷战搞一个班的这种冲锋枪,绝对无人可挡。”
封云天非常羡慕这种美式装备,想着要是自己带的连队里面,有一个这样的冲锋枪班或者排,那个是一件多么兴奋的事情。
其他人的的神态和封云天差不多,眼中除了羡慕还是羡慕。
没有不喜欢好武器的士兵!
“汤姆逊M1a1轻机关枪,射速可达700发每分钟,有效射程200米,枪重仅仅只有4.5公斤,弹匣容量最高60发,哪怕是马也能瞬间打成筛子,只要加入川军团,它就是你们的。”
虞啸卿对枪支非常熟悉,介绍完随手丢给何书光,再次喊道:“张立宪!”
“到!”
宛若哼哈二将一般站在右下方,穿着少校军装的军官,将手中的轻击枪上膛,转身交到虞啸卿的手中。
虞啸卿二话不说,双手端起机枪,对着屋顶就是一通扫射。
“哒哒哒哒……”
机枪的子弹威力远超冲锋枪,打在土墙上就是一个大洞,打在屋檐的瓦片上,一大便片都会被崩飞。
一个连能有一挺重机都不得了了,什么这炮那炮的压根就和他们没关系,哪怕是一个团也不见得有这么一套装备。
如今听虞啸卿如数家珍一般,呼噜哗啦数出一大堆以前只能幻想,几乎不可能装备到手的装备。
并且重点提示只要去缅甸打仗,这些装备都能手到擒来。
在这种疯狂的诱惑之下,所有人都彻底被吸引了,哪怕是性格最沉稳的封云天和孟烦了,这时候也开始沉不住气。
盯着虞啸卿的眼睛里,就差冒绿光了。
然而,这还不算完。
“只要你们去了,枪炮管用,吃喝管够,一天吃三顿,顿顿有肉吃,有最好的军医组建的野战医院,各种药品齐全。
不需要又苦又累的长途奔袭,直接飞机接送到目的地,每月按时发军饷,为国捐躯还有抚恤金,最重要的是……
有鬼子杀!!”
有最好的装备、有最好的作战条件、有看起来很靠谱的团长,再加上虞啸卿最后的一声大吼。
这一切,例如一丝光明照进黑暗,驱散了遮盖天地的阴霾。
封云天、不辣、要麻、蛇屁股、孟烦了、李连胜……
甚至是极度拒绝的迷龙!
在场每一个在连战连败中,不知不觉丢失了魂的人,在这一刻这一秒钟里,再次被叫醒了过来。
不再有一丝犹豫!
不再有一丝质疑!
不再有一丝忐忑!
只剩下最后唯一的信念——
去缅甸打仗!
去缅甸打胜仗!
去缅甸打人生首场大胜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