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明真的越打越开心。
在青山武院的时候,他的其他课程很一般,唯独剑气课程进展神速,甚至超过了第一个练成剑气的谭锦汐!
所谓一般,那也是相对的。
他很聪明,很多东西都是一看就懂。记性又好,一篇陌生的文字,看了两三遍就记得差不多了。
所以,老师和石院长对他抱有厚望。
唯有他知道,他很喜欢战斗。
在第一次练出剑气,在第一次剑气决斗之后,那种用剑气相杀,生死之间搏斗的感觉。
太爽了!
可惜……在青山武院,同一级的学生都打不过他,他打不过老师。
毕业之后,就被分配到学校当老师,去工厂当工人,去矿山当牢头。
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在江湖上搏杀,想要行侠仗义。
于是,他想方设法得离开了扬州,向着徐州来了。
踏入江湖,他才知道扬州真是乐土。这徐州的人过得都是什么日子,到处都是弱肉强食,到处都是人欺负人,也没有地方说理。
江湖,怎么这么恶臭!
他真正理解了,江湖就是粪坑的说法!
所以,他一天可以救两个人!
但江湖有个好处,就是可以让他放开手脚了。
再也不用担心误伤同学,再也不用担心被老师碾压!
他只有战!
只有战!
战!
这样战斗的愉悦,才是他要追求的!
“剑七!”
剑气从天而落,如同九天落下的神剑一般,穿透了云层,眨眼之间,落到了广空面前。
广空浑身烈焰,身后大轮明王若隐若现,周身都是剑痕。张启明太强了,剑气无穷无尽,完全把他压制住了。他连续抵挡几招,都非常吃力。
这一剑他自然看到了,可是他刚想抵挡的时候,就发现了剑光已经从他喉咙穿了过去。
看到即中招,这便是“剑七”。
“呲”的鲜血从他喉咙处狂飙,但是他毕竟是周天武者,哪里这么容易死去。
他捂住自己的喉咙,咬牙使出了金佛寺的禁招。
浑身黑色的烈焰带着金光出现在他的身上,他的血气精神,还有身上的金子都在燃烧。他身后的大轮明王又变成了弥勒佛,或者说半个弥勒佛半个大轮明王。
不祥的气息从他身上冒出,他的身影仿佛似燃烧不祥黑火的骷髅。
此刻,一切色相俱是空相!
一切伤势都不存在,自然包括喉咙处的伤口。
带着火焰的骷髅缓缓的向张启明伸出骨手,黑色烈焰的顺着他的手要烧到张启明。
“剑八!”
一道似有似无,似真似幻的剑气,如同空气之中水纹一般,斜劈在燃烧黑色火焰的骷髅上。
“咔”的一声,在骷髅错愕的神情之中,他被斜着劈成两半。
头盖骨掉在金佛寺烧成琉璃的地面上,无声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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