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里,欧雨声兀自抱着她不松手,夏小星挣了几回都挣不开,他手臂像长在她身上似的,紧拥着她,犹在算从高中到现在已过了多少年。
“你喜欢我十年了。”最后欧雨声说。
夏小星在昏茫中对着他翻白眼,知道他不一定看的见,可她还是斜着眼向他丢白眼。她喜欢他十年了,他才喜欢她几天?这个对比,真真是不公平的。
“你还能记起我,我应该感谢老天爷了。”她讥讽着欧雨声。
欧雨声笑:“我当然记得你!我一直后悔忘了问你是哪个班的,叫什么名字,那样我就可以要回我的校服了。”
他收一下手臂:“那是夏天啊,小姐,那个T恤校服我只有两件,你后来也不还给我,害的我连替换的衣服都没有,就剩一件T恤,我妈每天晚上帮我洗,第二天就算是湿的,我也得把它套在身上去上学,你知不知道那种滋味是很难受的。”
“你为什么不把衣服还给我?”他问道。
夏小星顿了一下才回答:“一件破衣服,有什么好还的,你不会再去买一件啊?”
“我去买了,没我穿的码子!”
“活该!”
“我好心借你衣服,你还这样说!”欧雨声说着,低头便想亲她,她扭着脸躲开,欧雨声在她脸上啄了一下,“那件衣服还在吗?”
“早被我扔了!”说完她就挣扎起来,“。放我回家,我累了一天了,明天是我爸开庭的日子,我要早起。”
只是又没脱的了身,欧雨声还是紧箍着她不放。
“明天我陪你一起去法院。”他低头噙住了她的嘴。
含住了他就不肯放,糯糯软软一口腔,他只想侵占,又深又长久的吻,他心里真有那种恨不得咽下肚去的感觉。早知如此饥渴,他愿意在遇见夏小星的第一秒就爱上她,只是,他真的太蠢,幸福在他手里三年,他拥抱了她三年,到今天,他才想着拼命去追赶她。
现在,他怕的是,他追上来了,夏小星反倒不愿意与他同行了。
他已然感觉到自己在超越她了,并且前进的脚步不由他控制,它以一种令他心慌的速度,在愈来愈快的往前奔。
对这种情景,他脑中仿佛有生动的画面。
像极俄国画家列维坦的油画,荒荒凉凉的画布上,只一条印满车辙的路,很低的视平线延伸向远方,天空布满密密的云,或许有阳光,阳光正穿透云层,或许没有阳光,只有阴翳蔽日。
而他就站在路的开始,握着夏小星的手,他想牵着她往前走,可夏小星却在犹豫,她不愿起步。于是,他握着她的手臂就越伸越长,因为他在走,而她,却在留,他们之间的距离越隔越大,终有那么一刻,他的手臂到达极限,再不能伸长一毫一厘,那时,无论他多么不情愿,他也将不得不松开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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