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部和拜仁就转会的核心条件达成一致后,接下来就是谈吴杰的合同了。
这个时候吴杰当然要在场,他提出的一些想法也让拜仁方面感觉很意外。
吴杰首先要求把五年的合同改为四年,签字费增加到15万美金,第一年的起步年薪是20万美金(税后),此后每年涨10万美金,但双方都有在第三年终止合约的权利。
【基本周薪】:第一年3850美元,第二年5800美元,第三年7700万美元,第四年9600美元。
这份合同到目前为止还没什么让拜仁感到太意外的东西,15万美元的签字费忍忍也就给了,吴杰要求的合同是大了点,但第三年有终止选项,如果他打不出预想中的表现,他们也可以及时止损。
这样的合同在拜仁看来当然很合理,甚至暗暗笑话中国人根本不会谈判。
但他们却没想到吴杰在第三年也有终止合同的权利,或者说拜仁想到了,但并不觉得是什么大问题。
吴杰这份合同的工资就属第三年和第四年最多,这个数字放在拜仁仅次于鲁梅尼格,他又怎么会主动解除合约呢。
此外吴杰还在合同里加入了多项浮动条款——
1、每赛季能出战拜仁60%的德甲比赛,可获得10万美元奖金。
2、每赛季能出战拜仁50%的德甲联赛、欧冠、德国杯的情况下,获得欧冠冠军奖励10万美元,获得德甲冠军奖励10万美元,获得德国杯冠军奖励5万美元。
3、获得欧冠最佳射手奖励10万美元,获得德甲最佳射手奖励10万美元,获得德国杯最佳射手奖励5万美元。
4、成功入选欧冠、德甲年度最佳阵容,均可获得10万美元奖励。
5、德甲联赛、欧冠、德国杯,若进球数与助攻数合计超过30球,则每粒进球、每次助攻,均有5000美元奖金。
6、合同期内转会费超过400万美元,拜仁需要向中国足协支付40%的转会分成。
这种带有详细浮动条款的合同在八十年代的欧洲也很新鲜,现在欧洲球员在签合同时确实会有一些类似的条款,但像吴杰这么详细的绝对第一次见到。
拜仁方面惊讶过后,只是把第六条降到30%就答应下来。
因为前面五项条款的奖金乍一看比工资都多了好几倍,但不是有出场次数的限制,就是有进球数的前置条件。
拜仁觉得有人能拿到这些奖励的一半,那就已经是德甲前三位的球星了,他们就算给出这些奖励也不亏。
双方在合同的谈判上没有太多分歧,拜仁又想尽快帮吴杰完成各项赛事的注册,因此转会进展很快。
这个时期德甲联赛已经有了外援限制,每支球队只有3个外援名额,最多只能上场3名外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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