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应该不可能像围棋那样无限的玩下去,但这本质上是一种……可以操作的漫画书……
“最重要的是参与到故事中的感受……
“关键是难度很低,只要有了思路和方向,可能迅速制作很多类似产品。”
就连旁边的余暮雪,听着这边的对话,也忍不住插了句嘴:
“听上去很好玩的感觉,能够直接参与的话,确实与听戏、看电影,是完全不同的感受……”
朱靖垣听了之后微笑说:
“那等钚儿做出来之后,先给你这个当娘亲的试试看。”
余暮雪毫不犹豫的直接点头:
“好好好,钚儿你加油啊,娘看好你的……”
朱迪钚也跟著忍不住笑了。
自己母亲感兴趣的事情不多,自己能做出一件让她喜欢的东西出来,那也确实是大好事。
这顿饭一家人都很开心。
午餐之后,朱靖垣和儿子就在余暮雪的宫里午休,下午又一起去了文华殿。
朱靖垣要要礼部的人讨论文艺作品的内容规范了。
仁武朝以前,大明的出版发行制度,可以说是高度自由的。
大明出版业自由到什么程度呢,跟后世的自由之国美利坚基本一样。
除了真的做大死的内容,朝廷会出面直接禁了之外,平时就是完全不管的状态。
出版圈子里面自己处理,自己想办法解决。
就是让出版商自己卷,自己找到各方能接受的规矩,成立民间的协调管理组织。
美利坚就是这样,出版发行没有官方审核,但是想要出版发行东西,就要到主要的发行机构去审查。
要通过他们所有人的审查,才能正常的公开上市发行。
神州以前不是这样的。
宋代的时候,由于市民阶层膨胀,识字率大幅度上升,已经出现了版权保护的苗头。
虽然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但是明确了出版管理给国子监管。
作者发现有人盗印自己的作品,可以选择去衙门告发,有机会得到了不准翻版的判决。
到了明朝初年,太祖皇帝朱元璋在制定大明律的时候,参考了宋元的法律。
按理说,如果制度趋于完善,应该把版权的问题正规化一下。
然而朱元璋的做法是把出版相关规定全删了。
仁武朝以前,理论上朝廷完全不做任何出版发行管理,当然版权保护的事情朝廷也不管。
这很可能是明朝演艺产业高度发达的原因。
明代中后期的文艺作品出版方面,朝廷上基本上没有任何实质性的限制。
作者和书商谈妥了,写完了刻板印出来,就能直接卖。
除非读者发现了特别逆天的内容,通过民间渠道传到了衙门里面,才有可能被专门列为**。
直到仁武朝的时候,世祖光武皇帝朱慈烺重建大明,才正式建立了基本的版权管理和内容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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