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无奈的江狼在戈青的带领下来到了箭场,只见在宽阔的箭场上立着摆放着一些长凳,而在凳子上放着一些空的酒坛子,三王爷正站在离坛子大概三十多步的地方端着一只火枪瞄准坛子,而在他的背后,一只架子上正斜放着几只火枪,而几个士兵正忙着朝打光了弹药的枪里面装填火药和铁弹。
现在的火枪虽然也叫火器,但是局限性却不少,一是膛口装药,严重的影响了射击的速度,二就是弹药不规则,射击的精度不高,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雨天没有办法使用,因为这火药一打湿,便无法使用。
三王爷瞄准了一会,然后一扣扳机,只听见一声枪响,从枪口冒出了一团烟雾,但是对面那些酒坛却没有任何动静。
三王爷的脸上不由露出了一丝懊丧,道:“又没有打中!”
说罢,转身把枪递给了旁边的亲兵,这时也看到了站在了旁边的江狼二人,便一指火枪,对江狼笑道:“见过这东西没有?”
“我见过他的子孙。”
江狼不由心道,然后一行礼,恭敬道:“禀王爷,小的以前住在山林,从来没有见过这东西。在锦衣卫的时候也仅仅见过而已!”
三王爷呵呵一笑,拿起一把,递给了江狼,道:“你也试试?”说完,告诉了一下江狼火枪的用法。
江狼也不推迟,结果火枪,顿时心中涌了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脸上顿时出现了一丝严谨,基本上处于本能的他转身,举枪,瞄准,扣扳机,砰的一声枪响,对面的一个酒坛裂成了碎片,而整个动作干净利落,没有一丝多余,从接过枪到射击,也仅仅很短的时间。
看到酒坛碎的瞬间,江狼不由的暗喝道:糟了。
刚才他对王爷说仅仅见过,但是却能一枪命中,这定会引起王爷的怀疑。
果然,看到江狼流畅的动作,三王爷不由的脸色一变,眼中闪过一丝惊讶的目光,但这也仅仅是一瞬间的时候,然后对已经放下了枪的江狼道:“你给我的感觉,好像对这个很熟悉,而且看你的动作,是个使枪的高手。”
江狼立即把枪递给了旁边的亲兵,道:“禀王爷,小的以前是猎户,用惯了弓箭,在摸着火枪的时候感觉就如摸到了弓箭,所以才能一枪命中!”
这个理由很牵强,但是却也是最好的理由了,而江狼这时也不由的有些感谢江成志,他叫自己扮了猎户,还真有有用的时候。
至于能一枪命中,这么短的距离那是很简单的事情,毕竟江狼他们的枪法是用子弹堆出来的。
三王爷点点头,对于江狼的身份他多少知道一些,当下也不点破,而是对旁边的亲兵一示意,道:“在给他试试!”
亲兵立即递上了一只火枪,江狼也不客气,反正第一枪都打中了,要是第二枪打不着这王爷多少要怀疑,所以干脆接过枪,和刚才一样,枪响,瓶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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