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东印度公司,大明并不陌生,毕竟现在是天启六年的大明,不是嘉靖六年,一百多年来,随着大量传教士入华以及大量西方书籍的翻译,大明的士大夫对西方的了解,完全超出后人的想象。
在澎湖海战的战报送至朝廷时,阁臣以及兵部官员都清楚的知道荷兰在什么地方,也知道与他们交手的是东印度公司是什么角色。
“荷兰不同于大明,他们可以让东印度公司代国家行事,咱们这边却不行,毕竟,大明是大明啊。”
施奕文当然知道,两者不一样。可他之所以会提出其中的“隐患”,就是为了从大明这边得到一些东西。
“确实不同,但是东印度公司却可以全权处置一切事务,咱们在澎湖的时候,就是和东印度公司打交道,然后东印度公司只需要禀报荷兰官府就行。”
沉吟片刻,冯铨看着施奕文问道。
“那,以你的意思,你想要的就是这个全权处置了?”
“冯相,其实所谓的“全权”,到底是怎么个全权法,谁都说不清楚,关键就是有了这个“全权”,将来即便是朝中有人试图以外事威胁,下官也可以应对不是,其实,下官想的就是一个办事大臣的名义,比如西洋办事大臣。”
西洋办事大臣!
这才是施奕文想要的东西。
为什么要它?
其实就是一张可以充当大旗的虎皮。
只有身处这个时代的人,才知道大明的影响力,不说其它地方吧,东南亚那是大明的传统势力范围,大明的这张旗,那些土酋们一个个都认,而且还很香。有了大明的这张大旗,他可以轻松的和那些土酋们签署条约,建立据点,或者说租界,然后一点点的用移民蚕食他们的土地、权力。
就像现在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和以后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一样,他们从来都不是用一场战争征服的一个国家,而是用蚕食,尤其是后者,根本就是借助“大英帝国”的威势,实现了在东南亚等地的扩张。
有了大明的这张大旗,将来办事也好啊。
当然了,这个西洋办事大臣到底是办什么事。
暂时说不清楚,现在大明朝让我全权处置大小事物……至于这个“全权”到底有多“全”。眼下不清楚,可将来……解释权在我。
解释权在实力!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打交道都是凭借着实力说话的。
“西洋办事大臣?”
看了施奕文一眼,冯铨压根就没有因为对方“要权”,而生出任何警惕。
为什么?
这年月那个土官不是名义上的土官,实际上的土皇帝,那怕就是按照大明的“旧制”,那也是土司所内,土官当家。
“专门和西洋诸国打交道的?”
“差不多就是这样吧,这样将来,要是有红毛番抗议的时候,只管把事推给下官,得罪人的事,下官去办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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