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松出了门之后,带着数十名护卫赶在大清早应天的城门一开就离开了应天城,直奔着前几日着人租下来的那片地。
这块地如此肥沃,却长满了杂草,那是因为这块地压根就没种,这块地的主人是个懒汉,懒了一辈子了,全靠媳妇儿打理这块地。
媳妇儿临死之前还把家里的种子给分出来了,留着让这个懒汉来年再耕种,可是这个懒汉实在是太懒了,即便是媳妇临死之前把他给种子都分好了,可是他然不愿意下地耕种。
把那些种子吃完了之后眼看着就要饿死了,这事被锦衣卫知道了,锦衣卫也是顺藤摸瓜找到了这块荒地,看着地还算肥沃,所以便联系到了这个懒汉,一次性给这懒汉付了十年的地租,价钱非常的公道,甚至这个价格可以说比大明朝绝大多数的地租的价格都要高出一倍。
这几亩地租了十年,虽然即便翻倍了这地租也不过才七八十两,可是那个懒汉也已经六十有余了,就这七八十两,他活着的时候能不能花完还是两说呢。
朱松跳下马来,看着这杂草丛生的荒地,蹲下伸手抓了一把泥土,地的确是好地,只可惜这个地长满了草,不过也还好,只是一年左右的时间没种,倒是没把这地搁荒废了。
“真是给本王开了眼界,这么好的地居然都不种,这样一块地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着,真是日子过好了。”
陈正听了之后哈哈一笑:“殿下,这懒汉被咱们的人找到的时候,已经快饿死了,就别说什么种地不种地的了,家里面能吃的东西都被他给吃了,愣是没往院在外面走一步。”
朱松摇了摇头,忽然他又想起了一件事,指着这块地。
“你们找到这块地,也没说找人把这个收拾一下翻一下?”
陈正听了之后一愣:“殿下,主要是我们也不知道殿下的玉米种子到底需要个什么地呀,要是把这草全给翻了除了到时候殿下不满意岂不是还得找吗。”
“殿下放心,今日负责保护殿下的都是这乡村出来的孩子,干农活是把好手!”
陈正说完招呼起这帮护卫就开始翻起了地,这农具都是早就已经准备好的,甚至还从村子里面借来了一头牛,当然不是白借的,给了一斗米。
朱松看着他们在那吭哧吭哧干,也一时有些手痒,脱了外面金贵的长袍,将里面的衣服别在了裤腰里,抡起锄头就开始翻地。
要说还是朱元璋的儿子,独树一帜,别具一格,那一天好多村民都来围观,朝廷的锦衣卫居然亲自下地种地,这可太值得一见了。
朱松把地都翻完了,已经日上三竿了,拿起宝贝的玉米,种在了地里,埋上了土,浇上了水。
“派人轮流看着这块地,这地比本王的命还重要,出不得一点儿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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