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以前,所实行的是井田制,其实就是公有制。
也就是田地归朝廷所有,统治者将土地分封给奴隶主,奴隶主如诸侯、卿大夫,贵族等负责管理辖内土地,具体便是将土地划分为“井”字型的田块,交由百姓耕种,其中中间的一块为公田,产出属于奴隶主所有,其余八块则为私田,产出归自己所有。
赋税并不是直接交给朝廷,而是向上缴纳,每一层对上一层上缴贡品。
春秋以后,所实行便是土地私有。
起初也是如现在勋贵的情况一样,随着百姓人口增加,农具的优化,百姓大量的开垦私田,这些私田不计入诸侯王统计之中,自然没有税收,但人口增加令国家负担加大,这才开始承认土地私有。
如齐国的“相地而衰征”、鲁国的“初税亩”等,都是承认土地似有并开始征收赋税的开始。
而秦国土地私有也是从商鞅变法开始,‘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其实就是废井田,开阡陌,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
而在前几年,始皇帝三十一年,推行了‘黔首自实田’,不仅正式的确定私有,且私有者可以向官府呈报占有数额,朝廷核实之后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
所以说这就是遗留问题了,虽然统计了,但又像是没统计。
而在秦之后。
嬴城细细回想了一下,汉承秦制,继承黔首自实田制,并以此改进为编户制度。
让他记忆深刻的便是穿越子王莽了。
也是解决土地兼并的一种方法。
王莽新政恢复了公有制,恢复了井田制,记忆中好像是以宗族男丁人口为准,以此划定拥有个人拥有土地,并将多余的土地分给宗族邻里。
而在南北朝,则是使用均田制,这个制度他的印象也深,均田制一直沿用到了唐朝前期。
其实大体都是承上启下的农田制度,均田制将荒芜土地按照人口分给了百姓。
而在唐朝安史之乱后,唐朝中央没有了控制户籍田亩的能力,将田赋的权柄下方到了地方郡县,由朝廷划定税收总额,由地方按照资产和田亩数量征收,且夏、秋进行两次征收,也就是两税法。
宋朝王安石变法的方田均税法,每年一次丈量土地,将田地划分为五等,以此分派定税,形成良田税重、瘠田税轻,并对没有生产的陂塘、道路、沟河、坟墓、荒地不征税。
明朝的一条鞭法,将各州县的田赋、徭役和其他杂税归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并按亩折算缴纳。
清朝的摊丁入亩,则是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数,此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而后又将固定下来的丁税平均摊入了田赋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不再以人为征收对象。
而除此之外,还有屯田制,屯田制某种程度上来,就是农业集体化。
但不管是什么制度,所变化的原因,都是因为土地兼并矛盾和大面积偷税漏税问题出现。
而大秦在这两个方面出现的问题,并不小。
如冯世杰所说,是累世勋贵积累所导致,这个问题应该是不仅仅在咸阳,天下各地也存在,不过想来咸阳反而是最严重的地方。
处理这个问题不能如李斯那样谁冒头就抓谁,也不能对这个集体采取拉一踩一的方式。
李斯抓的叛逆,这本就是符合大秦累世勋贵的利益,因为他们同样是维持大秦稳定的中坚力量。
拉一踩一可以解决大部分,但这一定会引起整个大秦基本盘的迅速分裂。
内部分裂往往才是最可怕的。
而始皇帝现在进行的由北向东南战略,其实就是始皇帝带着大秦基本盘和昔日楚国贵族的征战。
这他要是背后把大秦基本盘中间划开一刀子,那是要出事的。
“头疼啊!”
嬴城忍不住捏着脑袋,这样苦思冥想脑袋要爆炸了。
可这又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等种子洒在田地里再分,他再头铁也得等到秋收之后另行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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