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小的吐蕃少年。裹着一只羊皮袄,黑红色的脸蛋带着骄傲的笑意,黝黑的手里抓着一只银光灿灿的银杯,正在把铜丝往银杯上镶嵌,这是一个细致活。一般都是由有经验的老师傅制作,为何这里会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少年?
云峥站在一边看了一柱香的时间,等到少年最后磨平镶嵌铜丝时出现的毛刺,云峥将这个莲花状的杯子要过来举了起来,确实精美,如果整只杯子是用银子制成的,虽然银光灿灿的显得很富贵,不过那样也就显得很豪奢,在用青铜丝镶嵌了一圈菱形的细碎花纹,这个杯子也就有了几分秦尊的意味,多了一些古意。
小少年见自己的作品被人喜欢,也非常的高兴,看见他鼻尖上渗出的细微汗珠,就知道这是这个孩子第一次在人前显露自己的手艺,云峥能不能买下这个杯子,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
云峥笑了,拿着杯子对那个少年说:“这个杯子我要了,不过,我有一个不情之请,你应该将自己的名字铭刻在杯子的底部,我相信,这只杯子会因为你的名声,而让他的价值倍增的。”
“诺楞格,我叫诺楞格,我还没有资格把自己的名字刻在银器上,我没有錾子。”小少年有些窘迫,两只手局促的在大腿上蹭。
“没关系,这只杯子我要了,但是你需要在被子底部刻上你的独门标记。”
小少年的眼睛立刻就发光了,取过杯子飞快的拿小锤和铜丝,在杯子的底部镶嵌出来了一只小狗,小狗的鼻子很大。
“这就是我的标记,狗鼻子诺楞格,如果镶嵌的铜丝掉了,或者杯子扁了,你拿来我帮你修补,不要钱!”
云峥大笑着在那个孩子比一般人稍微大了一点的鼻子上拿手指弹了一下,就付了帐,手里拿着这个银杯继续逛街。
邈川城实在是不够大,云峥甚至认为,一架八牛弩就能从城北将弩枪送到城南的城墙上。从那个制作银器的小少年那里到整座城池最高大的那间屋子的距离是一百一十七步,这个距离恰好就是一个战士从开始奔跑,在跑出三十步之后将速度调整到最佳,最后奋力投掷出标枪的最佳距离,在这个距离上,是标枪威力最大的时候。
云峥在遂川城转悠了半个时辰,就把这座城能去的地方都去了,甚至在遂川还顺便做了两笔不大的买卖,眼看着日头升到了头顶,确定角厮罗不会见自己了,这才怏怏的出了城回到了城外的商队。”
角厮罗没有接见云峥,但是他却接见了巩丰,人还是如同以往一样的仁慈,笑容满面,巩丰自己知道,在这张慈祥的面孔下面的,会有一颗何等冷酷的心。
角厮罗翻拣着云峥的账簿,最后指着三十三匹战马的那一项问巩丰:“这些马为何不在纳税的范围之内?我记得青塘不允许商贾贩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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