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凶战危之下,大将必须有一颗冷酷到底的心方能不为外物所动,只做有利的事情而不会作道德上正确的事情。说到底富弼不是一个纯粹的军人,如果是狄青,他就不会有我心中的这种不甘意!
广吴岭失守,秦王川就再无屏藩,这样也好,为夫就用这三座苦心经营的寨子和西夏野兽血战到底,不是为夫吓唬你,这些西夏人真的在吃人,已经吃掉我大宋一千余户百姓……所以我不会再让他们去吃我治下的百姓……
至于我?被吃了也是应该,那一千余户百姓就是因为我的错误决断才会被吃掉的,富弼——死不足惜!!
那场带给我最美好回忆的大火还能燃烧十天,也能替我争取十天的时间,十天之后,就是大军决战之时,为夫已经决定战死在秦王川……只是苦了你……”
富弼搁下手里的笔,吹干了余墨,小心的装进了信封,喊过老仆吩咐道:“明日一大早你就把这封信送到夫人手里了,你也不必再回来了。”
老仆跪地大哭道:“老爷何出此言,阿福这就去送信,然后就赶回来!”
富弼笑道:“两军争雄,难道你家老爷我就一定输?你也是作了爷爷的人了,莫要小家子气,尽管将信送回去,走的时候将我最喜欢的那柄玉如意也带给夫人。”
老仆站起来道:“这样最好,老奴走一趟东京,快马加鞭之下,说不定还能赶上立些功劳,为子孙添些彩头。”
说完就匆匆的离去,富弼想要召唤,想了想,又垂下了手臂,这样也好……相随了四十年,募然分开也不习惯。
月光从军帐外面照射进来,或许沾染了一些火光,月光也显得有些血色……
与此同时,就在秦州的外围,一支骑兵正在月光下疾驰,只要看看这些人在马背上纵掠如飞的跳来跳去的换马,就知道这是一群从小就生活在马背上的人,一个个身着短衫,黧黑而健壮,不过从满嘴的白牙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能看的出来这群人的年纪并不大。
“小六,我们是前哨,跑这么快做什么,听说这次打草谷不会落空的,西夏鬼很多啊,十好几万呢,够我们分的。”
为的少年几乎不用手两腿一夹战马就默不作声的上了一座高坡,这家伙把手在马背上按一下,就从马屁股后面跳下了战马,瞅着面前的秦州城大笑道:“哈哈哈,这一次有这样的一座大城当诱饵,西夏鬼一定来的很多。
不像狼堡总是骗不来几个西夏鬼,上一次让牯牛穿上花衣裳也没有骗来几个。”
一群少年嘻嘻哈哈的从马背上跳下来,虽然很散乱,却很自然地扼守住了这片山地。为的少年把自己的马刀插在土里,瞅了一眼刀把上飘拂的红缨笑道:“南风三度,就是野狼也闻不见我们的气息,这里算是一个不错的地方,丘陵密布,只要稍加利用一下,就是一个绝好的埋伏场,狗子,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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