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啷当,铜铃声响起在官道上。
由河谷郡向西,过往的商旅、行人间,一身干净的青袍书生,牵着一头老驴悠闲的走过。
后面驴背两侧,书架轻摇轻晃,里面插着几卷画轴,大抵行李都在书架下面的阁间里。
陆良生整个看上去简约而朴素,没什么值钱东西的穷书生,唯一有点价值的恐怕也就是他腰间的双鱼含珠玉佩。
路边,还有一个道人与他同行,时不时跑去路外的田埂,在泥巴缝里掏什么东西,又拿到旁边的小沟清洗,随后塞进脏兮兮的皮袋,跑回来继续同行。
行人稀少的路段,蛤蟆道人也会溜出来,盘腿坐在老驴脑袋,老神在在的环抱双臂,欣赏周围田园风景。
“……人间烟火气很不错啊。”
陆良生回头看他。
“以前师父高来高去,看到的景色也是不同的嘛。”
老驴晃了晃鬃毛,上方的蛤蟆道人神色肃穆,颔首望去远方山的轮廓。
“等你将来到了为师当初的境界,自然也会看到的,万千大山河流,犹如一幅山水画,匍匐在脚下,看久了,其实还不如现在这样。”
“又在那吹牛。”孙迎仙从另一边的田里跑回来,腰间的皮袋沉甸甸的,看来收获颇丰,蛤蟆道人盯他袋子一眼,哼了声,起身走过驴背,扒拉着书架滑进小隔间。
“少抓点田鸡,造孽。”
呯的一下,将隔间小门关上。
道人也懒得理蛤蟆,一路出了河谷郡,他比谁都吃的最欢,叫嚷着多放调料。
嘀咕两句,孙迎仙脚步轻快,走到书生旁边。
“我说,当了举人老爷有什么感受?”
“没有。”
陆良生这句倒是实话,中了解元,他并没有去挂花骑马游街,也没接受府衙的庆贺,自然没有什么感觉,不过在家那段时间,各乡集的豪绅都有过来拜访,多是嫁女挂靠田亩之类的事。
这也是李金花不断催促他赶紧成亲的原因之一。
“眼下,还是早点去往京城,跟我恩师见上一面,随后去西北游历一番,若能做一些事就再好不过了。”
“西北那边啊,乱的很,要做的事,恐怕也做不完的。”
两人说话间,身后的道路踏踏踏的马蹄、以及哐哐的车辕磕碰声由远而近,陆良生牵着老驴朝边站去,一辆有些陈旧的马车从他俩面前驶过,旁边还有四个骑马的壮汉,衣着各异,但腰间却是系着刀剑。
孙迎仙挥起袖子,将卷起的烟尘拍散。
“跑这么急,赶着投胎啊!”
此时,接近晌午,秋日阳光还有些炎热,被灰尘一卷,没了赶路的心思,又走了一段,两人一驴,加上推开书架的蛤蟆道人。
就在路边一颗大树下,升起火,架上小锅煮起饭食。
道人从他那袋子里,掏出几条泥鳅,在蛤蟆面前晃了晃。
“今天换换口味。”
三下两下,用树枝将泥鳅串了起来,插在火边烤,陆良生趁着时间,铺开南陈官道绘图,在自己所在的位置,用笔墨点了点。
“还要穿过一个州,七个郡县,按正常脚程,没有两三月,怕是到不了,吃完路,还是先用法术赶一截,再沿途慢行。”
“你说什么如何就如何,为师只管吃饭。”
蛤蟆道人双蹼捏着树枝,翻转上面串着的泥鳅,偏头看向道人:“快,抹一点油,洒点盐,要焦了。”
从火边举过来,仰着蟾脸鼓着两腮飞快的吹了两下,颇为惬意的坐到徒弟旁边,靠着书生大腿,咬了烤熟的泥鳅一口,脸上写满了舒服二字。
凑合吃完这顿午饭,陆良生挥袍引来泥土,将篝火覆灭,收拾锅碗翻上老驴,让道人也跟着上来,慢慢悠悠的走动间,一眨眼,老驴已去了六七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