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这话让杜荷呆了好一阵子,愣是不太明白李世民的意思,又或者说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李世民的第一个意思他明白了,这点确实是他存有后世思想之故。认为新造纸术利于中华子民千秋万世,这项发明在私人手里,只会沦为他人赚钱的道具,赠给国家才是解决之道。
却忽视了古代的的处事风格,正如李世民说的那般,他若亲自以造纸术造纸贩卖,等于是另一种方式的敛财,必定会授人话柄。同时虽说大唐并没有轻商的念头,但轻商的思想却深入人心。若李世民从商卖起纸来,这固然是利在千秋之举,也难免有些不妥。
不过李世民已经收到了他的心意,妥与不妥都无关紧要,紧要的是他后一句“这事,你就看着办吧,朕不过问了!”这话不得不让杜荷重视起来,因为李世民这话中隐隐有透露了让他处理这事。
唐朝律法明文规定:“本人或大功以上亲属从事商业,本人不得担任官职。在职官员在辖区内兼营商业属于犯法行为。买卖货物,即使交易公平,也笞五十,显失公平,比照曲法枉断论罪。官员为官府做生意或亏损欠债,按坐赃减二等处罚。官员派下属或市场管理人员经商,如得利,官员不知,为无罪;知,比照官员家人在辖区内经商,官员知情之罪惩治。根据情节轻重,下属或市场管理人员也要笞四十到杖八十。官员家人在辖区内做生意赚钱,比照官员本人经商之罪减轻二等。官员知情,与家人同罚;不知,比照家人之罪减轻五等。监临之官比非监临之官及其家人经商处罚更严。
对于官员从商或者官员家属从商,在唐朝的律法中给了严厉而合理的惩罚,此举较为有力地保护、促进了唐朝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繁荣。当然,在封建社会的任何律令都难以严格执行,唐代贵族、官僚暗地里受贿,从商也不是没有,但这种事情都是无法摆上台面的。
李世民作为皇帝,竟然让他从商,这真的有些滑天下之大稽,以至于直接让杜荷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李世民正是这个意思,其实他也知道这样做有些不妥,但这是没有法子的事情。原因有五:
第一、作为皇帝,此事他绝对不能干的。
第二、正如杜荷所说,这造纸术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创举,又不能不干!
第三、造纸的利益实在太大,他从未与商人打过交道,不知哪个商人能够公正的担此重任,他不放心将这项重担交与一个不认识的人。
第四、他对于杜荷是完全的信任,本来杜荷就是他最欣赏的青年一辈人,一直视为心腹。因前太子余孽而发生的黄金一事,杜荷的所有表现,让他更深一步的认识了杜荷的为人,知道以他的为人是不可能中饱私囊的。更何况,这一切技术,本来就是他的东西,他既然愿意献出来,自然不会看上这纸背后所造成的财富。也没有人比杜荷更加适合当此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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