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影是如此美妙,模糊了时间与空间的界限,思绪在旋律和歌声之中插上翅膀,肆意翱翔,乘风而去,离开了煤油灯酒吧,离开了格林威治村,离开了纽约,离开了这片土地……站在了山顶俯瞰众生,伫立峭壁眺望汪洋,徜徉苍穹拥抱世界。
那个男人,安静地沐浴在奶黄色的光晕之中,轻声歌唱,悠扬而婉约,沧桑而哀伤,美妙而动人,眉宇之间的苦涩和落寞在轻轻涌动着,狼狈而破落,满身尘埃、身无长物,似乎除了那一把嗓子之外就一无是处;但,那一身傲骨,却犹如寒冬腊梅一般,迎着风霜肆意绽放。
他如此唱着,“绞死我吧,哦,绞死我吧,我将与世长辞。”
不由自主地,嘴角就上扬起来,但投射进入眼神之中的光晕却渐渐模糊了起来,依稀捕捉到那个男人眼底深处的一抹潇洒和不羁,苦涩和沧桑似乎隐藏在了那一头凌乱的头发和浓密的胡渣之中,只是留下了一抹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肆意和淡然。
然后,他抬起头来,轻轻揉了揉鼻子,随意地抱着自己的吉他,垂着眼帘静静地陷入了沉思片刻,似乎正在细细地品味着自己刚才的表演,流露出一抹心满意足的神色,这才收回了注意力,对着眼前的话筒,开口说道。
“你们之前可能听过这一首。”眉尾轻轻上扬,随意而散漫的发丝投射下大片大片阴影,轻描淡写的浑不在意带着一股倔强和高傲,在漫不经心的言语之间透露了出来,“如果一首歌,从来不曾新过,但也不曾过时,那就是民谣了。”
说完,他自己也轻笑了起来。那一抹笑容,嘲讽而戏谑,轻松而自然,哪怕是在自我调侃,眉宇之间也透露出一抹淡淡光华,牵动着每一个眼神背后的心神,但他却毫不在意,没有任何停顿,站立起来,准备离开舞台。
这一个动作,似乎终于打破了音乐的魔法桎梏,时间的真实感重新汹涌而入,掌声,突然之间就一口气迸发出来,如同火山爆发一般,瞬间充斥着整个煤油灯酒吧,那浩浩荡荡的掌声连成一片,夹杂着口哨声、叫好声和呼喊声,山呼海啸地,地动山摇地。
乔治-斯兰德愣愣地坐在原地,似乎反应不过来,久久地,汹涌的掌声持续不断地撞击着耳膜,这才渐渐回过神来,嘴角的笑容停顿了片刻,最后灿烂地绽放了开来。
乔治现在有些不太确定。
两年时间过去了,蓝礼的表演依旧动人,隐藏在旋律和歌词之中的叙事情感娓娓道来,不经意间就撞入了心底的柔软之处,岁月沉淀下来的伤痕似乎一点一点地隐藏在了演唱的细节之中,平添了一抹肆意和随性。
这是好事。但,乔治所不确定的,这到底是时光雕刻过后的灵魂,蓝礼依旧保持着两年前创作“堂吉诃德”时的赤子之心,甚至还更加通透和老练,在好莱坞的名利场之中着实太过难能可贵;还是表演的力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