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于谨还要任用他的原因,有些事情只有本地人能做。
让万俟丑奴惊讶的,是这条河流的上游竟然真的是一片草场,虽然草木稀疏,但真的是草场。
十年前的时候,这里还是荒地啊。
这时候陈崇说道:
“这条河流水清,王教习曾经说过‘水清则草丰’。应该是这些年来气温升高,这片荒地开始长草了,泥沙就不再裹入河水中,水就自然清了。”
陈崇说的每一个字万俟丑奴都懂,但是连起来他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难道看河流的清浊还能分辨上游的草场情况?
还有这么神奇的事情?
万俟丑奴对崇文阁产生了好奇,这里到底学的什么神奇的东西啊?
万俟丑奴再次起了上进的想法,自己再努力立个功,将儿子送到崇文阁读书?
万俟丑奴这种豪帅也是能屈能伸,既然要让儿子读书,那就要结交好陈崇,他的态度立刻转变了。
“还是陈司马厉害,今日就在这里扎营吧。”
他的部下立刻开始搭建临时的帐篷,将随军携带的牲畜放出去吃草。
随军携带牲畜,这是游牧民族能够奔袭万里打仗的关键科技。
牛羊可以产生奶制品,满足士兵的食物需求,而这些游牧民组成的军队,也都是半牧半兵,放牧本身就是他们的种族天赋。
牛羊可以自己走,不需要民夫运输,只要沿途能找到草场,就能一直行动下去。
所以对于游牧民族的军队来说,寻找草场就是一个将领最重要的能力。
陈崇有这个本事,自然也能得到士卒们的拥戴。
万俟丑奴下马将手插进土里,这片土质还很稀松,这里果然是荒漠转化成的草场,他更是坚定了要让儿子去读书的想法。
万俟丑奴刚准备解甲,突然脸色一变,他迅速扯开嗓子喊道:
“不许解甲!上马!”
陈崇是第一个上马的,他骑着马跟上了万俟丑奴问道:
“旅帅,发生什么事了?”
万俟丑奴赞许的看着陈崇,陈崇这样的人当兵也是一等一的,他说道:
“有人。”
“有人?”
陈崇四下查看,却没有发现敌人的踪影。
万俟丑奴笑着说道:
“这就是吾的本事了,只要侧耳听地,吾就能听出马蹄齐震的声音,前面不远处有马队,儿郎们打起精神来!”
果然这些胡人军主也都是有两手绝活的,这是他们长期战斗中积累的经验,陈崇收起看不起万俟丑奴的心思,跟在他身后准备接战。
果不其然,按照万俟丑奴所指的方向,陈崇也听到了武器碰撞的金戈之声,万俟丑奴下令所有人拿出武器,果然在不远处发现了两支交战的队伍。
“那是将军幕府的商团!”
陈崇立刻认出了其中一方的旗号,就在陈崇拍马准备去救援的时候,万俟丑奴拦住了他。
“光有旗号怎么证明是将军幕府的军队?万一是埋伏呢?”
“那?”
“先绕过去,等他们疲敝了再上。”
陈崇思考了一番,这确实是对己方最正确的方法,他听从了万俟丑奴的命令,慢慢的向战场逼进。
围攻商团的马匪看到了官军,失去了战斗的想法,他们开始转身逃跑。
这时候万俟丑奴才下令追击,一举将这伙马匪拿下。
让众人都意外的是,身材矮小的陈崇竟然一马当先,带头冲进了敌阵。
就在万俟丑奴亲自斩杀马匪首领往回赶的时候,一名手下冲过来说道:
“旅帅!有神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