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大展神威。以一对二,击败了京城第一才子卢照邻还有原来的益州第一才子钟文博。还说你故意先写了一首那个什么上面粗下面细的诗,让他们两放松了警惕,故意挑战你,你才借机将他们二人一举击败。说你很了不起呢!对了,你的好多诗词我都读过呢,我最喜欢的是你益州诗会上夺魁的那一首!当真酣畅淋漓……”
长孙嫣然唧唧喳喳跟一个幸福的小麻雀一样,在萧家鼎的怀里诉说着对情郎的倾慕。
两人时而亲热,时而说着情话,不知不觉间夜已深了。长孙嫣然这才起身,恋恋不舍地重新穿窗而出,回到了自己的屋子。
这之后,长孙嫣然但凡有机会,便会悄悄潜入萧家鼎的屋里跟他亲热,听他说一些花前月下的情话,两人便如泡在了蜜罐里一般。这等儿女情长,暂且按下不表。
第三日,一行人终于来到了遂州方义府。
这是预定的录囚的地点,按照规矩,萧家鼎带着男扮女装的武月娘和长孙嫣然,还有其他参与录囚的各地抽调的书吏,陪同侯长史视察州县衙门的大牢,当面听取喊冤,只有有喊冤者,简单询问之后,只要不是明显无理的喊冤,便记录在案,当场分配书吏负责录囚,调取卷宗,详细询问案犯。如此一趟下来,竟然有十数人喊冤。
萧家鼎是负责协助侯长史的,他的责任是对这十多件喊冤的案子,经过承办书吏复查之后,报到他这里他拿出审查意见之后,报给侯长史,再由侯长史升堂断案作出最终裁决。
第一个报上来的,是一个因为收养而被判罪的人。
收养在古代是严格控制的,除非被收养人是无人抚养的三岁以下的孤儿,以及同姓族人之间商议过继作为嗣子,这是可以的,对于异性之间,则严格控制收养的发生,按照《永徽律》的规定,“即养异姓男者,徒一年。与者,笞五十。”也就是说,如果收养跟自己不是一个姓氏的孩子,那对收养人和送养人都要处以刑罚。其中,对于收养人的处罚更重一些。
他们现在要录囚的这个案子,也是收养了一个跟收养人不是同一个姓氏的孩子,只不过,他收养的是一个女孩。《永徽律》规定的是收养异姓男孩的要处刑,但是收养异性女孩的是否处刑则没有明确规定。该县衙门认定其有罪,比照该规定判处其徒一年。报送州府衙门后得到核准。
录囚时被告喊冤,理由是他们家五个孩子都是男孩,一直想要一个女儿,而送养的人家有四个女儿,因为家里比较贫困,所以愿意把最小的一个送给被告家为养女。这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怎么就成了犯罪了呢?他觉得不服,所以喊冤。
案子送到萧家鼎这里,武月娘和长孙嫣然也跟着一起看了。看完之后,武月娘第一个发表意见:“这案子判得没错啊。虽然只规定了收养异姓男孩要处刑,但是男孩女孩都是人。这个规定主要是惩罚的收养异姓孩子的行为,但凡只要是收养了异姓的孩子,只要不是三岁以下的孤儿,都应该处刑!这个案子应该驳回他的申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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