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地事情。在这里是习以为常地事情。大多数地时候。狱警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想在监狱里面生活,是十分需要头脑的。这里面都是一帮亡命之徒。彼此之间拉帮结派,如果你混得不好,站错了队伍,那他们能够整死你。这里绝对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地方。
不过那帮家伙对我倒是很敬畏,当我和薯条他们三个人出现的时候,很多人都自动让开。我们四个人来到了窗户旁边,里面的狱警并没有把一般犯人吃地那些东西给我们,而是从后面特意拿出了几份特别的食物。
比起一般犯人的饭菜,我们吃得东西可就丰富多了。有肉有酒。看得那帮家伙两眼直。
我端着盘子,想找个地方坐下来,这么一打量,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事情。
这个食堂里面,其他的地方都挤满了人,唯独左侧的一张桌子上面做了一个人。这个人背对着我们,穿着一件棕色的囚衣,在那里埋头吃饭,周围没有人敢去和他拼桌子。
“那家伙是谁?”我指了指那人。
“那个就是我跟你说的美国一两百年才出现的犯罪天才。”薯条笑了起来。
“走。我们到那边吃。”我笑着走了过去。
薯条三个人跟着我。我们大摇大摆走到桌子跟前,座了下来。
对面地那家伙微微一愣。然后抬头看了我们一眼,没有任何的表情,低着头继续吃饭。
他吃的那些东西,无非就是硬面包和一些汤水,但是他吃得很香。
我坐下来,打开了酒瓶,倒了一杯红酒。浓郁的酒香随即飘了开起,周围的那些犯人全都勾这头往这边看。
我倒了一杯酒,然后放在了那人的面前。
他没有料到我会有这样的动作,为之一愣。
我微笑着耸了耸肩,意思是我请他喝酒。
他看了看我,疑惑了一下,又看了看那酒,还是没有抵挡住诱惑,抓起杯子咕嘟咕嘟一口气把被子里面的红酒喝完,脸上露出了十分享受的表情。
我没有说话,又给他倒了一杯,那家伙咕嘟咕嘟又一口气喝完。
就这么一个倒一个喝,一瓶酒喝掉了半瓶,那家伙看着我笑了起来。
“听说咱们这里今天要住进一个大人物,想不到竟然是柯里昂先生。”他地声音,有些沙
这个人,其实长得并不是很帅,脸很长,消瘦,但是棱角分明。眉毛很低,双眼深凹,留着漂亮地小胡子,棕栗色的头有些卷曲。身体有些消瘦,但是看得出来很灵活,最吸引我地是他的那双眼睛。一双鹰一样锐利的眼睛。
这个人身上,有一种危险的气息,一种亡命气息,或许正是这种气息,才让这里面那么多的犯人对他如此的惧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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