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卖部正是人多的时候,北雨挤上前要了一提水,单手拎起转身就走,余光忽然瞥到旁边有一道熟悉的身影。
她看见柜台前的沈洛买了一盒口香糖,也正要离开,两人就在前后脚。
北雨灵光一闪,立刻双手提着水,装作很吃力的样子。
正常来说,只要沈洛认识她,就知道她是给他们买的水,于情于理都会上来帮忙。而只要他上来帮忙,这就是他们第一次真正的交集。
想想就有点小激动呢!
于是手里总重量十来斤的水似乎更沉了。
就在她心里噗通噗通狂跳时,手上忽然一轻,她面上一喜,紧接着又是一僵。
“你怎么买这么多水?拿去哪里?”邵云溪一张笑嘻嘻的脸赫然出现在北雨面前。
开学半个多学期,除了同桌和室友,北雨和班上的同学相熟还不多,邵云溪算是最熟的男生,毕竟就坐在她后桌。
这位邵同学是班上期中考试的第二名,据说初中就获过奥赛奖,颇得老师喜爱。加上模样生得不错,女生卧谈会中,算是重点讨论对象。
但对北雨来说,邵云溪就只是一个还算优秀的男同学,连朋友都还算不上。而且她最近觉得这位优秀的男同学有点烦人了,不仅老是跟她借东西,还走哪哪儿都能遇到他,尤其是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几乎每天都遇到,然后就顺便坐在一桌,已经严重阻碍她在沈洛跟前刷存在感。
比如说现在也是,本来是幻想沈洛“助人为乐”,哪知就被忽然冒出来的邵云溪横插一脚。
但人家一片好心,她只能干笑了笑,道:“我哥他们在操场打球,让我帮买水送过去。”
“你哥高三的吧?我经常看你往高三跑。”
“是啊!”
北雨心不在焉地和他说话,眼角余光一直注意着斜后方沈洛的动向。在她话音刚落下时,他已经迈着长腿超过了她和邵云溪,只留下一个背影给她,很快就走远了。
助人为乐的邵云溪帮忙将水送到球场边,有点依依不舍的离开。
此时江越他们已经换好运动服,准备开始比赛,江越十分流氓地又是朝对方比中指,又是放狠话,
北雨有些无语得抽了抽嘴角。
她对篮球其实没什么兴趣,但对沈洛打球非常有兴趣。
不,简直太有兴趣了。
看到换了运动服的他,站在臭流氓一般的江越旁边,几乎有种令人神清气爽的感觉。
比赛一开始,就打得很激烈。
江越是前锋,他虽是体育生,但篮球并不是他的强项,打法基本上属于粗糙野兽派,好在他是练长跑的,长处就是跑得快耐力好。
他不盯人只盯球,对方谁拿到球他就蹿上去跟谁抢,在场上活跃得过度,以至于观众的目光基本上都被他吸引。
只有北雨一直看着沈洛,他似乎不愿刻意表现,甚至不主动跟人抢球,但技巧意外得好,接到传球,基本上不会给对方球员抢球的机会,直接就会投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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