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在和孔澜仔细商讨之后,孟喆完全不打算向各个省台的人要播出费,他开出的价码是——转播前后各三十秒钟的广告时间。
这个要求,虽然说有的省台来人稍微犯了嘀咕,毕竟现在是个人用屁股也能想的到这两个时段,特别是动画开播前三十秒钟的广告时段,那绝对能够拿去买大价钱的啊!
可是呢,有的省台来人却是忙不迭就答应了下来——三十秒钟的广告时间而已嘛!又不是不能在前面插播更多的广告不是?
实在不行,还可以按照播放电视剧的惯例,在这部动画片的中间插播个两三分钟的广告啊!
这么一来墙外损失墙内补,电视台照样一毛钱都不亏的好吧?
既然有人做榜样,其他那些犹豫的家伙在打电话回各自的台里做了请示之后,就纷纷答应了孟喆要求。
唯一让这些电视台不满的,就是孟喆在正式的合同条文中,规定各个电视台的《仙之剑》播出时间,必须都要放在凌晨十二点钟……天啊!
凌晨十二点,广告费超级便宜啊!
不过,很快就有人想到了解决办法——啊哈,合同条文里头木有规定第二天不能重播嘛!只是规定了重播的时候,也必须插播‘吉吉传媒’提供的片头片尾广告而已嘛!
这样的话,大不了晚上十二点首播一次,然后第二天再在五六点钟的少儿节目时间再播出一次,这样广告的价格可不就又起来了么?
那些一个比一个精明的电视台来人,互相传递着了然的眼神,并露出了歼诈的笑容。
接着,签订了合同的各个电视台来人,就心急火燎的带着吉吉动画工作室早就制作好的拷贝,以最快的速度返回了各自所在的电视台。
而回到电视台之后,这些得到了《仙之剑》TV动画播映权的省级电视台,立即分派人手去各大厂家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广告招租的活动。
同样动起来的,还有‘吉吉传媒’的人,《仙之剑》既然拿到了播出前后各三十秒钟的电视广告播出权,那么除了投放‘孔孟华章’的广告、‘动漫shop’连锁店的广告以外,还有十几秒的广告时段是可以拿出来卖钱的啊。
所以,在孔澜的授意下,这个横跨了七八个电视台的十几秒钟广告时段,被‘吉吉传媒’以打包招赞助的方式,拿去找赞助商而去……至于各家电视台以及吉吉传媒自己,能够靠着播出《仙之剑》TV动画,捞到多少广告费用来补贴家用,那就不是孟喆他会去关心的事情了。
而因为忙着拉赞助的缘故,各家电视台完全没有人去思考,孟喆为什么会要求各个省级电视台的首轮播出时间,都要放在凌晨时分这个时间段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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