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岳父放完血,傅予琛没事可干,便用完好无损的左手拿起一本兵书倚着靠枕看了起来。
傅杨跪在一旁,小心翼翼地为傅予琛被针刺破的右手食指涂药。
常柳把盛着傅予琛手指滴出来的鲜血的水晶皿交给了徐顺和。
徐顺和端着水晶皿正要带着常柳离开,却发现傅予琛正在看书,觉得这样很不好,便道:“贤婿,有空的话去树林里走走吧!”雨后的树林空气特别清新,对傅予琛的肺有好处;多走走路,他的身体会更结实一点。
傅予琛垂下眼帘,略一思索,便把书放在一旁,起身预备出去。
他素来不讲究穿戴,也不愿意为服侍操心。
以前都是傅柳给他备好他穿的,傅柳心思灵巧,选的衣服都能锦上添花,颇为符合他美少年的身份。
如今是傅杨贴身侍候,傅予琛的穿戴便只能称得上整洁二字了。好在他的相貌实在是好,穿什么都不会喧宾夺主,即使是极普通的衣物,看起来也是玉树临风,没人会想到他的衣服是不是适合他。
此时傅予琛身上那件月白袍子因为一直倚在锦垫上,袍角有些皱,腰间松松绑着一条秋香色腰带,看着吊儿郎当的,和傅予琛高大的形象真是不符合,令他的岳父大人很是看不惯。
徐顺和现在已经开始把傅帅当成自家女婿看了,因此看了一眼之后便决定开口:“贤婿,换一身衣物吧!”
傅予琛:“……”他抬眼看样傅杨。
傅杨被公子的眼神看得浑身发毛,屁滚尿流跑到后帐寻了一套精致的新衣送了过来。
徐顺和见状便告辞了。
傅予琛换好衣服便径直出了大帐,听老丈人的话去森林散步了。
傅杨战战兢兢地跟在后面,看着公子身上黑色薄罗袍子上用银线绣的花纹,他总有一种自己即将再次倒霉的感觉。
傅予琛从林间小路散步回来,边走边想着心事。
听到有人问“这个小白脸是傅帅的面首”时,他还以为这是在说别人——他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能和“小白脸”这个词有关系?
可是,当傅予琛抬眼去看时,却发现那个穿着甲胄的黑脸青年手指指的正是自己!
傅予琛一时有些错愕:我?小白脸?我?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堂堂男子汉,第一次被人当面说是小白脸,心中怒火腾的便起来了。
傅予琛从来不是一个莽撞的人,深信“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装作没听见那人的话,抬步继续向前走。
跟在玉明身后的观雪脸早就吓白了,膝盖一软差点跪下去,他勉强站立,喊了声“大帅!”
傅予琛似乎这时才看见玉明一行人一般,冷淡地扫了一眼,俊脸平淡如水。
玉明听到观雪叫“大帅”,心里便明白这个美少年就是有名的傅帅,心里“咯噔”一声,暗叫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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