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烈一脚将黑狗踹开,站起身来,双手托住黄金羽毛冠,望向叶清风,一脸郑重开口道,
“这样的羽毛冠,当然是给我们英雄加冕。
在我们蛮族部落,羽毛是勇敢的象征,是荣誉的标志。
头上羽毛越多,就越彰显英勇无畏,就越是受族人尊重爱戴。
你救我于火海,便是我心中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今日,我便把这羽毛冠赠你,聊表心意,且从今往后,与你做生死兄妹。你有难,我定豁出性命,前去救你。”
叶清风肩头一晃,变作于东方烈同高,双手接过那羽毛冠在手,郑重戴在了自己头上。
小小的脑袋,顶着大大的黄金羽冠,把小脸都衬得金光闪闪,看在柳精眼里,当真是可爱至极。
在柳精心里,这世上,再也没有比它家主人,更漂亮美丽的小孩子。
看看多美的羽冠,多漂亮的小孩子。
那顶羽冠上,最长的那几根黄金羽毛,都垂在了地上,更是显得羽冠大气华贵。
柳精很欣赏东方烈的手艺,并打算自己也偷偷学会,再给自家主人一个惊喜。
它识字修炼功法不行,但绝对是个有天份的手艺人。
叶清风抬手,在身前凝出一个水光镜,对镜一照,果然是认同东方烈这门手艺。
“这羽冠跟你很配,我目心中的勇士!”东方烈真诚赞美出声。
在东荒这些年,也逐渐接受了东荒的审美,尽管内心深处,他还是觉得,南岭那些小麦肤色的女娃娃,更可爱一些。
抬起白玉般的胳膊,摸了摸头上那柔软羽毛,叶清风目露了几分欢喜,终于改口夸赞道:
“你还是挺会聊天说话。”
东方烈咧嘴,露一口白牙,朗声大笑道:“分人,分人。你是我妹子,不管你今后能否真正长个,哥哥都会护你。”
“哥哥?”叶清风头戴华丽羽冠,眼神突然有些黯然。
“怎么,不乐意?”东方烈也有点看不懂,忙收敛起笑容,有点不知所措道,“那没关系,以后你我做兄弟,你当我哥哥也行。又或者你继续当你的小囡囡,我当我的东方烈,我们不当亲戚也行。”
叶清风看一眼东方烈,大眼里闪过失落,忽然又不再言语。
这东方烈不是她的哥哥,她的哥哥却不知道在哪里。
她对哥哥没有太多线索,只知道哥哥也是响当当的特殊体质,是难得一见的荒古圣体。
荒古圣体,不该是籍籍无名,即便已沦为荒古废体,也该有点水花冒出来才是。
她已经做了很多猜测,甚至猜测哥哥,已经被带离了这颗大星,去另外适宜荒古圣体的星域,大展拳脚。
是的,这宇宙浩瀚,星河茫茫,远不止脚下这唯一一颗大星。
这颗大星上的人们,不确定仙与仙域是否存在,但是却早就知道,茫茫宇宙中,群星争辉。
因为古之大帝们,早就踏足过,那些遥远而又神秘的星域。
甚至还传闻说,这颗大星上,有前往那些星域的传送之门。
一个一个的传送之门,又叫星门。
无数个星门,连在一起,在无垠星河中,又连成了一条路,称为星空古路。
又或者被称作登仙之路。
那些大势力,每隔一定年限,就会派出门中最出色的几个弟子,踏入那传送之门中,与其他星域的佼佼者们,一同厮杀,同争这九天十地中,唯一一席大帝之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