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去注意肯尼斯的虎牙,毕竟身为五代血族,他可以很好地收敛自己的血族特征,虎牙这种东西又不是多么独特的标志,很多人都有。
众研究生对于肯尼斯所说的话很感兴趣,他们议论纷纷,有的人认为这个博士疯了,怎么可能真的有万能药。
有的人认为肯尼斯应该是发现或者合成出某种强效的抗菌素,对某种病毒性绝症有奇效,将其吹成了万能药。
倒是鲍勃很认真地听着,注意到肯尼斯所提到的血液。
“博士,万能药就是你的血液?你是想向我们展示科研成果吗?为什么没有相关的学术报告?难道我们是第一批知道的人?”鲍勃问道。
肯尼斯回答:“你们并不是第一批知道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批。”
“万能药的确是我们的血液,我本人已经注射了这种血液,拥有了绝对不会生病的体质,甚至细胞蕴含惊人的能量,分裂速度比人类要缓慢六百多倍!这意味着理论上,我们可以活三万年。”
众人哗然,他们都是学术疯子,或者有着严谨科学精神的研究者。
肯尼斯的话完全是在颠覆他们的科学观,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简直比学术疯子还要学术疯子,再猖狂的科学家也不会说有一种药能让人不会生病并且长生三万年。
“我认为你的精神出现了很严重的臆想,博士!或许吃太多的甜甜圈让你的脑干已经开始萎缩!我来听这堂课就是在浪费时间!”一个研究生愤怒地站起来,用斯文的话语直截了当地说对方疯了。
一个又一个研究生站起来,他们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听课,却没想到会听到一个疯子的狂言。
但是肯尼斯和布莱恩很是淡定,看起来完全没有疯狂的症状,好像只是在阐述一个事实。
“既然你们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那么就亲身体验一下吧?”
“有人愿意上来接受我的血液吗?你们会认识到什么叫做永生!”
肯尼斯淡笑着,而布莱恩不知不觉挡在了大门口。
众研究生根本不相信这种牛皮吹爆的谎言,都不愿意去试一试。
他们走下阶梯。准备离开时,鲍勃突然冲上讲台,大喊道。
“我愿意接受注射!”
所有人都看向这个戴着厚厚眼睛的青年,他此刻面露狂热。和舍身当小白鼠的觉悟,眼神中带着某种希翼,那是对科学幻想般的药物是否存在的期盼和追求。
强大的求知欲和对事物的大胆假想是一名优秀研究人员的基本素质。
“鲍勃!假想也要符合科学精神,肯尼斯的说法是在玷污我们的科学观。”一名研究人员劝说道。
然而鲍勃心意已决,他伸出手臂说道:“来吧!博士。让我见识一下你说的万能药!”
肯尼斯微笑地看着鲍勃,摇头道:“我所说的注射,并不是用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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