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他们这样的敲诈犯很容易被打败么?”贾鸿渐好奇的问道。他之前刚经历过人家苹果的威胁,现在再看这种小公司过来的诈骗犯,总是还有点担心。结果接着就听到奥尔森说道,“基本上没问题的,哪怕是法院,他们也知道有这种专利敲诈犯的事儿。本来这种专利法是为了保护创新,但是现在已经变成了变向阻碍创新了。谁创新了,就有人出来好号称自己是提前发明的,然后要钱。这种事情多了,司法界也关注到了,所以现在这种小公司的起诉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而且另外一方面,这些小公司的人,那各方面跟我们的专业人士比起来都不行,技术文档之类的东西,写的都够不上我们的水平,所以法院也容易看出来区别……最后呢,就是我们这些公司,总是会有律师的,律师慢慢跟他们打官司就是了。”
听到了这里,贾鸿渐听出来一点味道了,“感情他们这就是小喽罗,都不用认真对付咯?”“恩,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就跟你做好了食物,总会有苍蝇飞来飞去一样,难道苍蝇是威胁么?”奥尔森老头儿松了一口气的笑道。听到了这里,贾鸿渐也松了一口气,感情原来是虚惊一场啊,“不过,我们福尔摩斯公司怎么没有碰到过这种事情?”
“那是因为你们福尔摩斯公司起来的时候,本来互联网行业就在刚刚起步,除了你们没人想到太多的东西,甚至知道互联网是什么的人都少,还能指望他们研究出来合适的东西么?但是如果你们公司是今年才开始做什么搜索和网络购买的话,你再看看?从94、95年到98年的三年之间,绝对够很多人幻想出来你们公司的服务了,然后你们公司就多得是各种官司打了!”奥尔森老头儿笑道。
听到了这里,贾鸿渐才明白原来是这种原因啊!感情是因为叶静当时猴急的要弄,所以在很多人还不知道网络的时候就开发了出来,所以导致之前没有太多人研究这个东西,所以才没有什么起诉敲诈的机会么?想来也是,在96年的时候,这美国的网民人数才到达了1000万,在94年95年的时候,估计他们也就是两三百万的上网人数?这人口的比例不断下降的话,能出现“天才创意”的机会显然小了很多。
这倒还真算福尔摩斯公司的好运咯?现在贾鸿渐想想的话,记得前世谷歌公司是一天到晚打官司,估摸着就是因为起步比较晚,所以网络技术“普及”,然后就一天到晚的要面临各种号称比自己先发明某种技术的人上来敲诈勒索?谷歌还真悲剧……不过说起来,这美国的专利法为什么还不修改呢?这么弄得话对大公司相当不利啊,因为弄来弄去,总是周围有一帮子苍蝇在飞,还要敲诈什么的。这弄到了最后,虽然大公司不会赔钱,但是总是要雇佣好律师吧?于是弄到最后,就是律师最开心,因为一年到头都有工作?
话说,难道是因为律师的原因,才导致这专利法到现在还没有修改?贾鸿渐觉得他都能感觉到的问题,在美国的大公司肯定不会感觉不到。不过那些大公司都没做到的事儿,估计还真是因为背后有太多的利益纠葛了。毕竟一个公司要是找人提出来要改,估计全美国的律师都要起来反对,这帮子既得利益着的力量那可是不可小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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