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这巴顿说话的时候有点嘻皮笑脸,加上话的内容也有点讨打,但是不得不说他说的还是有道理的。接着这巴顿停顿了一下之后,继续就口若悬河的侃侃而谈道:“说真的,工程师、程序员,他们这些人都是机器人对不起,没有冒犯的意思。我说的就是他们的脑袋是直线的你明白么,他们不像商人以及我们律师这么思维活络。在他们的思维中,1就是1,哪怕把1上面加一点装饰物稍微修改一下,那么这么一个新东西的本质还是1。但是在律师和商人的眼里,特别是像我这种成功的律师以及贾先生您这种成功的商人眼里,咱们就知道,这就是不同的东西了,这就不是1了!
    哪怕他的本质是1,但是包装不同,那就是不同的东西,对吧?所以同样的道理,一段程序在这位……哦,安迪鲁宾先生看来,他随时可以用几种不同的办法来实现,在他眼里这几种不同的办法都是差不多的玩意儿,都是为了实现这么一个目标而做出来的选择。就像是他为了从洛杉矶去纽约,不管是开车还是坐火车还是坐飞机,都是为了到达纽约,在他看来这就没什么区别,但是咱们这些专业人士看来,实现的方法不同,那就可能是一个不同的专利!虽然在法庭上可能还有争议,但是的确也有可能是成为不同的专利的!”
    “所以,软件这么一个东西说白了,如果要是按照您这种商人以及我这种律师的标准来说,……哦,对了,安迪鲁宾先生以及他们的团队一天可以生产一百个甚至一千个一万个专利都没问题!只不过这些专利都是一些很无聊的东西,可能只是把一个表达的方式稍微改动一下,就可以通过专利审核而变成一个新专利了……这在他们看来完全理解不了。而在咱们看来,这就可以理解了。然后因为这么一种认知的差异,所以很多他们觉得理所应当的东西,在咱们眼里就是很重要的东西!这么解释您应该明白了吧?
    话说回来,如果您要让他们知道申请专利的话,也可以不采用比较浪费钱的派专人的方式,我们也有另外一种方式来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可以申请专利对公司有好处的,那就是由我们专业的专利律师来给他们进行培训,让他们知道微软的一个长文件名缩略显示都可以成为一个专利而且帮着微软大杀四方收了不知道多少钱的专利授权费,让他们明白一个他们认为无所谓的小玩意儿可能对他们供职的公司来说就是非常重要的!”
    “对了,”巴顿在此时突然又说道,“不过按照我个人的建议来说,贵公司还是保留一部分的工程师冗余比较好,因为到时候打官司的话,绝逼是需要有工程师配合律师来打官司的,而且申请专利也是需要有专门的工程师来配合的。一般对于正处于高增长期的科技公司来说,不具备资源去打法律战,而且还可能付出很高的机会成本。因为既要花费巨资聘请律师,又要抽调极为宝贵的工程师资源来协助律师们合理规范的编写能够申请的软件专利。不过贵公司既然现在已经做大了,我想那差不多也可以容许有一部分冗余人员了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