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么一种夸张的惩罚性赔偿,那还特别容易出现在诽谤等等名誉权相关的案件中!而美泰和立达的这么一个官司,说白了就是名誉权官司啊!说白了就是立达告美泰诽谤啊!而这玩意儿涉及到了18oo万个玩具,本身价格那就差不多快两亿美元了,这要是再加上惩罚性赔偿,搞不好直接十亿美元就出来了!这样的案件难道不吸引媒体和普通老百姓的目光?那必须吸引!
同时,这立达方面也在积极的准备进行证据公示。本来按照通常的做法,都是原告在限定证据公示的最后期限之前,才把证据混在一系列跟案件相关的文件里面,一起交给被告——没错,这种证据公示没有法院主持,那真是可以玩儿各种各样的花招!谁说美国人就不钻空子的?按照美国方面的规定,这证据公示是必须给对方跟案件相关的文件,但是没规定只能给对方直接的证据!所以对于原告来说,用大量跟案件相关,但是又不重要的文件来把重要的证据掩盖起来,一起交给被告,然后害的被告必须花大量的人力物力来亲自看文件,这样就等于是压缩了被告方根据证据来调整他们诉讼策略的时间!
所以要是立达方面按照通常的那么一种做法来的话,完全可以把跟18oo万个玩具前中后期相关的双方来往文件以及各种生产文件全都复印好了给对方送去——这真要弄的话,让一辆卡车运十吨的文件给对方都不是问题!但是对方要花多少人力物力,才能在这些纸质文件里面找出来真正的关键证据?要知道这些纸质文件可不是电脑文件,不可以直接通过关键词搜索的啊!而通过扫描然后软件识图转换成文字的方式,正确率又不是百分百,总是有错误的,所以还必须人力来识别!这十吨的文件识别起来,不要几十号人不睡觉的看个两三天?
但是这次立达方面并没有采取这样的策略,反而是很正大光明的把证据直接就公开了——直接公开给了媒体了!为啥会这么做?因为这么一个案件真的要到开庭的时候,因为涉及重大,甚至涉及到了美国小孩子的玩具安全问题,所以肯定第三方鉴定都会作为证据出现而开示给被告方——这都不是原告方找美国有关方面鉴定了,是法院会找第三方来鉴定,然后鉴定结果在开庭之前就会给被告看!那被告反正都要知道这种鉴定结果的,何必还藏着掖着呢?而且对于立达来说,如果藏着掖着的话,反而容易导致官司变得天长地久——一个官司打个几年都可能!民事官司真的要拖起来,那是真的可以拖很久!而且对方美泰的律师也不傻,如果人家真的铁了心的找各种理由拖,那真能拖好几年!
也许这好几年里面,立达的名声并没有被污蔑,但是要继续找单子来生产也不容易啊——因为其他的玩具品牌商可能也想着看这案子的结果再决定要不要给立达单子啊!结果没出来怎么可能给,万一是立达输了呢?万一真是立达的错呢?于是这几年下来,立达可能真的就一分钱入账不了,还得不停的付给2ooo多员工工资!这多大的压力?所以与其这么弄,不如早点把证据公开,然后靠着舆论压力来迫使美泰及早的过来进行和解!毕竟老章最想要的不是赔偿,而是清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