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他还是个要房没房,要田没田,孤身一人,身无分文的流浪汉,成了亲指不定还得小哥儿自己倒贴养。
但这些条件对于阿默来说就不重要了。
他本来也没想找个大富大贵的人家,这人干不了活,没房没田什么都不重要,他阿默能干活能赚钱。
孤身一人,身无分文的流浪汉身份就更好了,正好入赘他家,到时候没有公婆,入赘的男人啥事儿都听他的,多好啊!
将陆稼源的情况跟自己的情况一核对,阿默很满意,然后开始偷偷的做最后观察,他得看看这男人的人品怎么样。
然后通过近半个月的观察,阿默从最初的满意变成了现在的春心萌动……
傍晚时分,村里的陈家飘出一阵阵诱人的肉香味。
陈良生一边在厨房帮着阿默打下手,一边闻着锅里的肉香流口水。
然后看到阿默将炒好的菜分成两个碗装,显然这一锅肉不是他们兄弟俩吃的时候有些无奈。
“哥,你真看上村口那个流浪汉了?又要去给他送饭啊……”
他家里虽然不富裕,但他哥能干,也不是吃不起肉,今天一大早的他哥就跟着村里大婶们跑到镇上赶集,买了不少东西,还割了一斤肥猪肉。
他哥平日很省的,往常都只舍得买半斤,今天却割了一斤肥猪肉,还买了几个大白馒头,跟过节似的,为的就是村口那个新来的流浪汉。
虽然那个流浪汉看上去一表人才的,但他觉得真不是他哥的良配,样貌好有啥用,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成了亲以后家里外面的活都还得靠他哥。
陈良生有些不赞同。
“哥,那流浪汉除了长得好看啥本事儿都没有,成亲以后铁定得你养他,你干嘛选他啊!”
“你现在可是秀才郎的哥哥,村里的好男人任你挑了,就是昨个儿许媒婆上门说的镇上那户人家也挺好的啊……”
“不要!我就喜欢他……”
阿默摇摇头,笑得很甜蜜,他不要大富大贵的殷实人家,他就看上那个流浪汉了!
将香喷喷的炒肥肉装到碗里,又包了两个大白馒头,最后跑到屋里找了一件衣服,阿默才春风满面的往陆稼源现在居住的破草屋去……
阿默到的时候,陆稼源正在烤地瓜,脸色有些愁苦。
虽然烤地瓜味道不错,但任哪个吃惯了鸡鸭鱼肉大白米饭的现代人连着半个月早饭午饭晚饭全是烤地瓜脸色都得这样愁苦。
何况来古代之前,他可是陆妈妈的宝贝孙子,田恬的宝贝儿子,陆炀这个珠宝公司老总的独子,从小锦衣玉食,无肉不欢的小少爷。
现在别说肉了,能吃一顿白米饭都是一种奢侈!
就在此时,屋外传来一阵脚步声,陆稼源吸了吸鼻子,敏锐的闻到了一股肉香,然后门口探出来一个少年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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