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点就是,他发现最近阿默有点不开心,而唯一能令阿默开心的东西就是银子,当看到阿默脸上露出那种亮晶晶的笑容时,陆稼源有种感觉还不错的情绪。
越是和阿默相处,陆稼源对阿默的印象就越发的改观,一个十六岁的古代少年和一个十六岁的现代少年,那完全是两个概念。
在现代十六岁还在无忧无虑上着学,追着明星浪费青春的时候,十六岁的阿默已经一家之主。
陆稼源发现阿默每天都很忙,除了要在酒楼工作,回到家他会继续编一些络子又或者竹筐,等到赶集的时候拿去卖掉。
村里有人需要帮忙的时候他也会去,不管什么活,他都干,只要有银子拿忙的就像个陀螺,但他脸上永远带着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笑容和期待眼神。
陆稼源莫名的有些心疼,看他忍不住道。
“你弟弟不是已经考中秀才了吗?而且他现在还可以卖字画赚些钱,你不用那么紧绷的……”
才十二岁的陈良生已经可以卖字画赚些钱贴补家用了。
虽然因为年纪火候的缘故,他的字画其实还并不足以被人膜拜收藏,不过由于他才十二岁就中了秀才的名声,也有人慕名来买他的字画,万一以后他中了状元举人什么的,那可就值钱了。
并且还有员外表示可以资助陈良生念书和考试的费用。
因此有了陈良生的收入,现在的陈家环境好了许多,阿默其实只用在酒楼干活,和平日做些竹筐编些络子绳结就足以养活他们兄弟了。
听到陆稼源的话,阿默忽然笑得很开心,凑到他面前“陆郎,你是在关心我吗?”
“……我就问问,随便聊聊,算了,不说了,睡觉了……”
陆稼源被他忽然凑近的脸吓了一跳,阿默带着淡淡皂角清香的气息呼到他唇上,有种滚烫的吸引力。
他吞了吞口水,然后退后一点,不自在说了一句,转身回屋休息,背影有种落荒而逃的意味。
阿默则盯着他的背影偷偷笑了笑。
之后没多久,陆稼源就发现自己变得有些奇怪了。
他的目光总是会不自觉的落到阿默身上,然后在看到少年弯腰时露出的脖颈、干活时手不经意碰到他的手,晾衣服时少年伸展双手露出柔韧的腰身曲线时,觉得有些口干舌燥。
尤其是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少年多了一个‘坏习惯’,那就是每次吃完饭总会端一碗汤小口小口的喝,喝完之后再用粉嫩的舌头去舔几下嘴唇。
每当这个时候,陆稼源脑子里就不由自主的会联想到某些画面,让他真是忍不住在心里暗暗唾弃自己,以前怎么没发现自己那么龌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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