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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十三章 回到长安

今夜的皇宫灯火通明,众人载歌载舞,一片欢声笑语。

所有的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每个人的嘴里都诉说着吉祥的话语。

苏木和林一诺均被赐下了一座宅邸以及百亩良田,虽然不在长安城内,但离长安城也就大半个时辰马车的距离,地段委实不算差了。

除了宅邸和良田的奉上,李二陛下还兑现让他们的爵位世袭罔替的诺言。苏木之前被封为开国男爵,现在也升为开国子爵——且还是世袭罔替,这可是莫大的荣耀。

至于林一诺,他本身就是皇帝亲自册封的小公爷,未来将继承镇南公的爵位,自不必再加封,一个世袭罔替,已然够分量了。

除他们二人外,其余跟着出海的众人皆有赏,这些财帛对众人来说其实不算什么。出了近两年的海,众人跟着苏木和林一诺得到的金钱远超赏赐。怎么说呢,皇帝的封赏重在其意义巨大。

纵使林阀众人对皇室并无太大忠心,依然觉得十分荣耀,这是可以放在家里供子孙后代吹嘘的资本。

除了高产的土豆和番薯,苏木把花生、番茄、辣椒等物也献了上去,至于玉米,他并没有拿出来。因为此时的北方其实不适合种植玉米,粗耕粗重的农业技术也支撑不起玉米的生长。

玉米的根部会疏松土壤,就会在根下形成一个略潮湿的环境。潮湿就意味着害虫能大量繁殖。

这些害虫对于玉米来说倒没什么,因为它长得高,但对于周边的低矮农作物来说却惨了。这本来就是玉米借害虫打击跟它争夺养分的其余植物的办法。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玉米还有一个更要命的特点,便是玉米杆带有甜味,十分吸引蝗虫。而蝗虫的可怕之处,可说是大唐人闻风丧胆。一旦蝗虫过境,寸粮不剩,必定会出现无数饿殍。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玉米对于除虫技术不发达的大唐农民来说,有些鸡肋。所以苏木只打算在空间里种植,因为空间里他有空间之力,可以天然压制害虫。

……

……

虽然苏木和林一诺均被赐了宅子,但还没打理过,两人又不打算在长安长住,因此也没太费心,他们还是住在亲仁坊的国公府邸里。两人曾经住过的院子一直有人打扫维护,再加上红袖和青衣两人的管理打点,自然住得舒心。

两人这段时间成了长安城贵族里的香饽饽,被邀请着参加了数个宴席,差点因为醉酒而**。

那次后,两人就吓得不敢再赴宴了。

东宫太子李承乾倒是溜出宫来找过两人几次,每次都带着称心。称心还是两年前的模样,冰冷、寡言、美貌、雌雄莫辨。

他对苏木甚至比对李承乾都好一些,苏木知道这是因为苏二郎的缘故。李承乾好似并不在意称心的冷淡,两个人的相处虽然看起来别扭,但却也透着亲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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