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杀了我?就因为我现在知道了你的秘密?”
“怪物的走狗,你不会有好下场。我会在天上看着你,看着被它们用刀子捅穿肚子,挖出内脏,然后穿在铁架子上像猪一样烤熟,然后一点一点全部吃光。”
“该死的叛徒,你连骨头都是臭的!”
“砰!”
枪声是如此的沉闷,在刑讯室里引起阵阵轰鸣。女人的头颅像熟透西瓜一样轰然爆开,脑浆和血水溅了宋彩霞一身。透过碗口大小的爆开头颅伤口,可以看见白森森的颈骨。
宋彩霞很清楚东方白为什么要让凶尸保镖带自己来到这个地方,看到这个被折磨得死去活来,只剩下最后一口气的女人。
即便是反抗组织的首领,在凶尸眼中仍然只是食物。
就像一块猪肉,我们有权决定吃掉它,或者将其扔掉。
宋彩霞从未想过要让这个女人接受自己的想法,或者对计划产生认同感。那简直是痴心妄想————宋彩霞很清楚自己在那些反抗者眼睛里是什么样的角色。就像这个刚刚被自己一枪轰爆脑袋的女人所说:女表子、叛徒、背信弃义、人类中的渣宰、助纣为细……他们给自己打上了无数种烙印,全是邪恶到极点的记号,没有一个好的。
那些反抗者永远不可能接受自己。凶尸对反抗者开出奖励丰厚的悬赏,反抗者同样也对宋彩霞这个臭名昭著的人类叛徒开出悬赏。正是因为深深了解了这一点,东方白才并不介意宋彩霞的态度,给予她有限的自由,甚至权力。
被自己族群抛弃的人,无论任何理由,都无法再次得到接受。
看着躺在铁椅上面目全非的尸体,宋彩霞眼睛里全是凄然。
没人能理解我。
我以前的确杀过人,而且不止一个。可那个时候我是为了自保,为了活命。如果我不对付他们,被杀的人就是我。
我……毫无选择。
我想要做好人。
可是,我只能背靠着黑暗,将我最凶狠残忍的一面展示给我的族人。
上天可以作证,我真的没有背叛。
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涅槃。
……
乌苏城里的枪声已经变得稀疏。
城外,反抗者临时营地。
这里是和平年代的车管所。高大的围墙变成了防御设施,人口堆起了沙垒工事,十几辆用不同款式的改装车停在空地上,来来往往的人全副武装。有些神情严肃,有的三两成群,还有的两人一组扛着担架,上面躺着正被送往医疗站的伤员。
宽敞的侯检大厅早已面目全非。条形柜台被搬拢,在大厅中央围成一圈。三个男人分别占据了大厅南面角落,围坐在一张办公桌旁边,正在激烈争吵。
“不行,我不同意这种分法。这次战斗明明是我们“正义号角”的人出力最大,凭什么我们只能分到百分之二十的战利品?而且还只能得到这座城市南面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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