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念头不过转瞬之间。
孟佳期实在想不到,方才还咄咄逼人,脸色臭得要命的男人,现在怎么突然变得如此温和。
隔着薄薄的丝袜,她感知到他手指粗糙温润的肌理。
男人手上发力,整个鞋跟被他生生从卡住的缝隙中拔出来,避免了她在他面前脱鞋的尴尬。
“好了。”男人浅淡地落下一声。
那双筋骨分明、她看着就觉得很欲的手,也适时地松开了她的脚背。
孟佳期仍坐在原地,正想小幅度挪动下早已经麻了的臀部和大腿,已经走开的男人却忽然回身,对她皱眉。
“不是已经弄出来了,怎么还不起来?”
沈宗庭的语气带上了两分不耐。
难道要让所有路过的人都看到她这样子?她向后坐在地上,由于鞋跟过高的缘故,双腿不由得微微叉开——
几乎要走光。
“你走开,我就起来了。”孟佳期咬牙道。
本来这双鞋她买时就是打折的,断码,要挤一挤才能穿进去。而且她还在窗边站了这样久,吹了这样久的冷风,下肢的血液循环不畅。她摔到屁股墩儿,就连臀部都麻。
“...”
沈宗庭脸上难得现出一缕微妙的表情。孟佳期捕捉到这个表情,心想,他是不是觉得很无语?
他再度回身,伸一只手给她。他手掌宽大,有力。手指筋脉贲突,力量感十足。
她垂了垂眸才将手递过去,被他攥着稍稍用力一拉。
攥住她的手腕将她拉起来时,她手腕纤细,手指嫩得像葱白,从审美层面来看,一双十分符合人类自然审美预期的手。只不过,手的主人似乎没太在意手的美感,而更在意它能用来做什么。
指腹嶙峋有茧,还有被立裁人台和剪刀扎过的痕迹。似乎,这双手也无声地昭示着,手的主人并非养尊处优,而是吃了不少苦。
不光她的手。她的脸,她的身材,似乎也是极其符合人类自然审美的。
很多细微的念头,在他脑海中像游鱼一般游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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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程路上,依旧是叶酩和孟佳期同一车。车在浓重的黑夜里冲下山去。
“你听说了吗?今天有人向沈宗庭表白了,还被拒绝了,场面那叫一个难堪,啧啧。那女孩还不是我们这种女大学生,是轮辉家的大小姐。”
Elisa,中文名谭诗韵,轮辉百货的大小姐,长着一张金娇玉贵的脸,行事乖张,但十分有乖张的资本,和他们这些浮萍一样的女大学生不一样。
“你说说,沈宗庭真不是一个懂怜香惜玉的,人家女孩子哭着跑出去,哭得梨花带雨的,他连安慰一声都没有。”
叶酩连声感叹。作为目睹了几乎全部事件的“在场人”,孟佳期不欲多说,只是静静地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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