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斯定了定神,努力平复自己的呼吸。刚刚那一眼,他没来得及细看,但估计有上百名诺曼士兵。这些家伙在下水道两侧的维修走到或坐或站,不仅不吭声,连手电筒都没开。要不是察觉到前面的气息有明显变化,顺势眯眼一瞅,魏斯跟他这班弟兄可就直接栽到敌人的人堆里去了。实力悬殊这么大,还有得拼?
不能力敌,难以智取,最好的办法就是绕路而行。魏斯一点也不迟疑,直接带着弟兄们往回走,然而刚走到必经的岔口,发现两名诺曼士兵从另一条岔道拐进了他们所在的这条,不仅如此,他们还察觉到了这一伙联邦军士兵的存在,当即发声:“前面什么人?”
魏斯连忙用诺曼语回答:“自己人!”
“报上口令!”对方又道。
口令?居然还有口令!
这种事是没办法瞎诌乱掰糊弄过去的,魏斯心知肚明,所以不抱任何侥幸,他低语一声“全体攻击”,不给对方任何的反应时间,直接抬枪射击。此时双方相距不过十来米,魏斯这一枪虽然没有仔细瞄准,仍正中敌人胸口。在这样的距离上,大口径左轮手枪的威力足以在诺曼士兵的身体上轰开一个血淋淋的大洞,有一枪重伤、两枪毙命之功效,但缺点是穿透力有限,即便顶着胸口开枪,也很难贯穿躯体,进而毙伤其后之人。
魏斯连续开火,身处敌境的联邦军士兵们也不甘示弱地奉上了爆发式射击。在这幽暗的下水道里,格鲁曼步枪的咚咚声显得格外强劲有力,枪口焰迸射的光亮将敌人痛苦的面容和倒下的姿态呈现在了眼前。
同伴们输出给力,魏斯打光手枪转轮里的五发子弹之后,迅速闪身移步。枪声一响,先前那些集结待命的诺曼士兵肯定会往这边赶,他们人数众多,要想阻挡他们,非机枪或手雷不能起到效果。考虑到这一点,魏斯左手持枪,右手顺势从后腰取下一枚菠米弹,拽开拉环,猛地往后面投掷出去。这枚菠米弹落下爆炸的位置,恰好是在他们先前止步的转弯口,几个诺曼士兵刚好冲到那里,因视线不及又无人示警,根本没有意识到死神站在自己跟前。
甩出去的第一颗雷发生爆炸时,魏斯又从身后摸出一颗,瞅准时机,以恰到好处的力度丢了出去,然后低吼道:“全体突击!”
攻击意味着战斗,突击意味着战斗突进。就在刚刚这一会儿,魏斯的士兵们已经干脆利落地解决了当面之敌。他们迈过敌人横七竖八的尸体,迅速而果断地穿过岔口,接着一路狂奔,全然不理会诺曼人的愤怒——他们咆哮着,呼喊着,用枪弹发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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