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以后直到明末的户口数,《明实录》、《大明会典》、《后湖志》等书有不少记载,而各地方志中记录的本地户口数据就更多。但是,正如研究过明代户口数额问题的学者们普遍指出的,除北方一些地区外,大部分地区的数据质量极差,未能反映出明代人口发展的真实状况。因此,学者们最常使用的方法,是通过检验有关数据推测出明代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再以洪武后期的全国总人口数为基数,推算出明代后期的总人口数。由于对洪武后期人口总数的估计不同,对明代人口增长率的估计也颇有分歧,所以对明代人口峰值的估计相差极为悬殊。以下围绕明代人口增长率问题进行一些讨论。
较早对明代人口增长率作出估计的是何炳棣,他对比了《后湖志》记载的“洪武二十六年”和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两个户口数字,发现北方人口有较大增长,而南方人口却有较大下降;他计算出北方5省的人口年均增长率是3.4‰,并认为南方人口增长率应稍高于北方,遂推测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总人口数约有1.5亿。这样,他使用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约为4.19‰。赵冈赞同何氏对明代人口呈稳步增长趋势的判断,但觉得何氏的估计太过保守,他认为明代人口年增长率不会低于6‰,到万历十八年(1590年)达到人口高峰时约有2亿左右。王育民基本同意何氏的估计,认为可以年平均增长率3.5‰计算,再加上不在民籍的其他人口,到1600年总人口为1.5亿人。葛剑雄则认为,在一个持续了200年的和平时期里,4.19‰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显然太低,而南方农民的生活质量要高于北方,其人口增长率比北方要高得多,也应该高于4‰不少;他主张应以年平均增长率5‰计,这样到万历二十八年应有1.97亿人,此后还可能有缓慢增长,明代的最高人口数额当已接近2亿。后来在与曹树基合写的一篇论文中,由于调高了洪武时期的总人口数,他们更测算到1600年人口总数达到2.05亿,并认为还存在着更高的可能。黑德拉也认为何氏严重低估了明代后期人口规模,并以从1500年至1800年人口增长率出现缓慢下降趋势这一认识为基础,设想了高、中、低三组人口增长率数值:1380至1500年,高值为6‰,中值为5‰,低值为4‰;1500—1600年,高值为5‰,中值为4‰,低值为3‰;1600—1650年,高值为4‰,中值为3‰,低值为2‰。她认为低值是令人难以相信的,或许取高、中之间的值比较合适。以中值计算,到1600年人口应为2.3亿,至1650年应为2.9亿,如以高值计算,1600年应为2.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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