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懿很不喜欢诸葛亮这个比他小两岁的师弟。
二人作为天子的嫡传弟子,一起进入中书省为郎,一起提的中书舍人,一起下放为郡丞,一起提的太守,甚至一起做到刺史。
对于司马懿来说,诸葛亮就是一面镜子,映照着他的方方面面,让他备感难受。
之前虽然讨厌对方,但两人一个在江州,一个在梁州,相隔千里,到底是见不到面,可这一次,二人要共同竞争豫州刺史的位置。
大汉有十三州,天子登基后,又分出数州,总计二十个上下,其中地位最高的,便是司、徐、豫、冀四州。此四州为大楚的根基,很多宰执都是从这四个州刺史任上提上去的,因此四州刺史又被视作宰辅的必经之路,因此竞争极为激烈。
相较于诸葛亮,司马懿更不占优势,毕竟诸葛亮是徐州人,支持他的势力更多。
眼看自己在竞争中落后,司马懿只能奋起直追。
可二人的后台太子,对待他们,也是不偏不倚。
很快结果下来,诸葛亮被任命为豫州刺史,司马懿则被任命为刑部尚书。
表面上看,二人同级,司马懿的官职刑部尚书位在中枢,无论是地位还是官职排序皆在豫州刺史之上,但司马懿很清楚,二人的竞争中,他落后了。
老师极为重视地方官吏的任命,牧守一方在一定程度上,比位在中枢更重要。
果不其然,诸葛亮在做了两年豫州刺史后,加右副都御史衔,领大詹事府左春坊学士。
大詹事府中,左春坊设六个学士,六个参将,皆是由地方官吏和四方将领兼领,是天子为太子安排的心腹。
诸葛亮有了这个职位,将来入相是必然事。可自己呢,担任刑部尚书,好像离着相位只有一步之遥,但司马懿清楚,这短短一步,却是咫尺天涯。
司马懿有些不明白,同样都是天子门生,老师为什么这么偏袒诸葛亮。
他较之诸葛亮,又差在哪里?
这天早上,司马懿刚到衙门,刑部郎中高堂隆拿着一份文卷便来找他。
“司马公,这个案子有问题。”
今年春天,豫州发生一起案子。陈郡一女子,名叫阿云,在为母守丧(其父已早亡)期间,被她的叔叔许给同村张大为妻。张大相貌粗鄙而且年近四十,阿云并不同意这份亲事。
为了摆脱婚约,阿云趁与张大见面,张大不备时,持刀行凶,连砍对方多刀,还砍断张大一根手指。
很快阿云被县衙抓捕,她也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于是县令依照律令,以“谋杀亲夫”的罪名判她死刑,并上报郡里。
郡里也没有异议,于是上报到州中。
刺史诸葛亮发现了这个案子,他认为阿云与张大的婚约产生于阿云守孝期内,不能认定为夫妻,所以阿云的罪名应该是普通的“杀人未遂”,不应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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