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
苍茫旷野上,喊杀声震天响起。
唐纳骑在战马上,眺望远方。
这是一支大约二百五十人的盗匪队伍,他们人数不多,却相当麻烦。因为领头的盗匪头子是一名二级战士,他骑着高头,穿着全身锁子甲,手持连枷,正疯狂的冲击着自己的队伍。
好在乔治亚及时顶了上去,用他雪亮的战矛挡下那个让人头疼的混蛋,而瓦格纳雇佣兵则趁机展开围杀。
如今他们手里拿的是军方制式方盾,前排盾兵持刀,后排枪兵将长枪架在前排士兵的肩上进行捅刺。他们现在还不算重装士兵,但至少也算半重装了。
锋利的战刀,长矛还有大剑飞快劈砍着,其中一些士兵甚至还释放出战技,在战场上飚扬出片片血花。
唐纳手里拿着一把榛果,慢悠悠的吃着,随口道:“让预备队出击,从左翼出击。”
“呜!”低鸣的号角声响起。
伴随着号角声,后方的预备队开始撒丫子狂奔。
看到这一幕,唐纳叹息:“要是骑兵就好了。”
亚历克斯笑道:“养战马可不太容易,就是骑兵的训练都要至少三年。”
这世界的普通骑兵很少,绝大多数都是骑士。
掌握了驾驭战技的骑士们可以轻松驾驭战马,大大节省了训练的时间。但是要掌握驾驭至少也要成为二级战士,这使得成为骑士是一个相当大的门槛。
“会的,只要他们能继续努力,我会帮他们成就二阶。”唐纳自信的回答。
过去这两个月,几乎每五六天,瓦格纳就要出战一次,消灭了近十股盗匪,赚到大量的金钱不说,更大大提升了队伍的战斗力,在唐纳的加持下,这支队伍的战力已经和常规兵差不多了。
要知道这可是一千人,即便是菲纳伯爵都没有这么多士兵。
而唐纳的指挥经验更是飞速提升,再不会犯之前的那些错误了。亚历克斯对此表示:你是个指挥方面的天才。
唐纳很受用:我果然不是一无是处。
除此之外,就是唐纳现在即便不亲身战斗,也可以获得信仰了——只要有胜利,有收益,就有崇拜。
这刻看看战事基本没有问题,亚历克斯提醒道:“还有七八天就要秋收了,你准备放士兵回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