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威几乎是听到了希望,不顾耳朵流血和满脸的抓伤,趴在地上拼命的找那半只耳朵,甚至连胳膊的疼痛都忽略了不少。胳膊伤,至少外观还不太受影响。但要是成了“一只耳”,他这个小白脸儿会承受不住。
一边爬着找,一边颤抖着,心急火燎。
而这时候,又是一个眼睛尖、脑子快的意识到一个问题,喊了一句:“半只耳朵应该还在那女人的嘴里!”
对啊!林雅诗咬掉他的耳朵之后,并没有吐出来!
于是高威又猛然爬起来,死死盯着已经被塞进警车里的林雅诗。隔着警车的窗户玻璃,林雅诗露出了那张令高威心悸的脸——嘴角滴血、面带微笑!
很特娘的恐怖!
不仅仅高威觉得恐怖,连现场的看客都觉得恐怖!
但是,即便这娘们儿再疯狂,高威也必须把耳朵夺回来,否则就是一辈子的残疾啊!可就在高威即将冲到警车里,准备掰开林雅诗的嘴巴的时候,所有人都看到了更加心悸发寒的一幕——
只见林雅诗的嘴一动,喉咙轻轻的一滚……
顿时,高威昏死了过去。
现场只要是看到这一幕的人,也都浑身一颤,遍体鸡皮疙瘩——
这个凶悍的小妞儿,愣是把高威那半个耳朵吞下去了!
狠,真狠!
生食其肉啊!
岳武穆那《满江红》里的名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一直只被当做豪放派词人的夸张语句。但当这种事真真切切发生在眼前的时候,无法想象它所带来的震撼。
但如此的仇恨也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高威这货作孽有多深!要不然,怎能让一个弱女子爆发出了这种刻骨铭心的仇恨!
警车上,连两个警察都有点发寒,目瞪口呆。那个警衔高一点的警察盯着林雅诗,瞪着眼睛咽了口吐沫,这才对开车的警察傻傻的说了句:“走,回局里……我的娘嘞,这都是什么事儿嘛!对了,告诉另一辆车里的,赶紧把高大少送进医院。奶奶滴,这可是黄书记没进门的姑爷、张副局长的干儿子……”
当易军隔着七八十米跑到这里,并且艰难分开人群的时候,警车已经开走了。而另一辆警车也开了过来,抬起了已经昏迷过去的高威。疼痛是他昏迷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原因还是被林雅诗那近乎女鬼般的形象和气质给吓的。两人覆雨翻云不知多少次了,他从未想象过,那个在自己身子下刻意承欢的弱女子,竟然还有这么暴戾的一面。
两辆警车都走了,地面上只留下了一滩血。不知道这是一场闹剧的见证,还是说一场悲剧的见证。
沉痛的闭上了眼睛,易军觉得这个世界有点昏暗。林雅诗,原本那个依偎在他身边、天真无邪的女子,完了!
她不但失去了当初的纯真,更失去了今后的人生!
高威那掉了耳朵的一侧,易军清晰的看到了——整个耳廓损失至少百分之六十以上。根据国家《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规定,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以上,就可以定为重伤害!
而根据刑法规定,致人重伤害的,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且,假如“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无期或死刑还谈不上,但只要分管公检法系统的黄法洪稍稍动点手脚,给林雅诗定一个“以特别残忍手段”,那就是十几年的青春年华。虽然“严重残疾”算不上,但谁能否认一个市政法委书记的能量?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这些部门一条流水线,全都掌握在黄法洪的手中。更何况,高威的干爹张子强又是市局副局长!
活生生咬掉大活人的耳朵,甚至还把那耳朵给吃了,也算得上“特别残忍”了吧?也就是说,哪怕黄法洪不用过分的徇私舞弊、刻意偏袒,林雅诗都极有可能被扣上“以特别残忍手段”这个判词!
十几年的青春啊!刑满释放之后,又会是何等的模样?
无情未必真豪杰,易军不是无情的草木。目送警车的离去,满腔的郁闷。
而就在这时候,外头响起了一声悲怆的哭喊:“回来,让我女儿回来!雅诗,我的雅诗啊……呜呜呜……”
哭声动地,充满绝望,彻心的寒。易军很熟悉,那是林雅诗母亲的声音。
而几乎是与此同时,酒店大门的台阶上,也传来了一道年轻女人的声音:“该死的王八蛋,好日子被搅合成了什么!那谁谁,地下那哭着的老娘们是谁……什么,那小女人的老妈?王八蛋,把这老母狗给我带走,关起来!”
易军转头看,只见那高台上,一个模样还算不错、但满脸凶悍气的年轻女人一手叉着腰,一手遥遥指着林雅诗的老妈。而随着这个刁悍小娘们儿的命令,在场的两个警察当即冲向了林雅诗的母亲。
不用想,这就是黄晶。刚才她听说有女人来纠缠自己的未婚夫,当即就火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