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了电话,这位面容刚毅、身穿迷彩服的“大哥”吆喝了一声。顿时,从不远处的帐篷里走过来几个一身彪悍气的汉子,个个气势雄壮。而且都是清一色的迷彩服,甚至还都挎着枪——半自动步枪!
现代的黑势力,找出几个拎着手枪的彪悍分子不难。但是,清一色的着装、而且都扛着步枪的势力,则真的有点另类了。当然,也比普通黑势力带给人更大的威慑力。
“大哥!”一个光头男面容阴鸷的走过来,问道,“有什么新安排?”
“嗯,这一单生意你带头儿,我要出去几天,回国!”这位大哥冷笑着说,“我的一个老兄弟被人杀了,我要亲自去一趟。”
光头男顿时眼冒凶光:“让山猫在家,我陪你去!”
这位大哥却摇了摇头,说:“家里这单生意太值钱,咱们两个必须有一个带头儿的,毕竟也要考虑这边兄弟们的安全。山猫挑选几个身手过硬的兄弟跟我走一趟,其余的都在家呆着。我不在的时候,都听和尚的!”
……
遣散了众兄弟,和尚(也就是那个光头)把这位大哥拉到了一边儿没人的地方。两个人坐在林子里,头顶上稀薄乌云的将星月的光芒都遮挡住了。和尚取出一枚芝宝打火机,啪的一声点燃,照射出了他那张狰狞可怖的脸。脸上的伤疤太多了,一时之间数不清究竟有多少道。光秃秃的头顶上,一条蜈蚣一样的丑陋疤痕从头顶延伸到了眉毛上,足足有半尺长。
至于这个大哥,则是个面容冷峻的平头汉子,皮肤泛着古铜色,夹着烟的那只手粗大有力骨节崚嶒,手心手背都是老茧。那双眸子好似一头饿虎,于沉闷之中蕴含着雄浑气势。
这位大哥看样子只有三十多岁的年纪,但却好似饱经风霜。
“老大,对手究竟是谁?”和尚吐了口烟问道。
这位大哥简要说了说情况,这让和尚有些吃惊:“又是那个叶骄阳身边的人?老天爷这是怎么了,非要让咱们跟姓叶的产生关系吗?上次那个陈老板邀请咱们出手,被咱们拒绝了。没想到没隔了几天,竟然又出来了这档子事!”
大哥摇着脑袋苦笑:“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混得越久,我特妈就越信因果。恐怕,我和他们命中注定就该有一次交会。去会一会吧,无非是一个泰斗级的练家子,没什么的。”
“可是……”和尚似乎有点担心,说,“泰斗级的高手已经很难办了,更何况你还说了,这个狂龙是中央警卫局的——那是中南海保镖。”
“中央警卫局的泰斗就了不起了?”大哥不屑的笑了笑,“死在我手上的龙巢泰斗都已经有两个了,加上他一个也不算多!”
这位“大哥”笑着站直了身体,伸了一个懒腰,大步走向了黑暗之中。“另外联系一下陈老板那个心腹,就说他上次下的那个单,咱们接下了。”
明明不是奔着这件事才回国的,但这位大哥不介意顺便捎带着办件事,反正已经要走这一趟了。要是做成了,那位陈老板是很大方的。
更远处,上百人悄无声息的宿营在这丛林之中,枕戈待旦。十几个值夜的迷彩服端着半自动步枪,如夜猫一样机警。这是一支实力不俗的力量,绝非泛泛之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