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真是我高中时同学,高一时整个学年就坐我边上,隔着一条走道,一转头就能望见他那张仿佛精美雕像般侧脸。
记得那时他就是学校里风云人物,什么活动都少不了他,老师也都特别喜欢他。但私下他学生间却并不是很得人心,有些人是嫉恨他相貌抢去了所有风头,有些则是因为他脾性。
方即真这人脾性实是不怎么好,同那些自小家境良好且长相又好纨绔子弟一样,他脾气很傲也很暴,经常将看不顺眼人恶整一顿,活着高高上地指挥和讥笑别人,无论对方是普通同学还是他身边朋友。
但女学生们对他却是总也无法讨厌得起来,虽然有些笨些木讷些不止一次被他整过讥笑过,仍对他怀有一种无法名状好感,这好感他差劲脾性上裹住了一层雾,所以虽然每次她们提到方即真时,总又是生气又是无奈地叹一口气,但很又会自我解释道,唉,谁让他那么招人喜爱呢?
我所幸跟他邻桌那一年里没有遭到过他任何恶整和刻薄,想来,那是因为我始终如一团温吞水一样地没有存感,所以既招不到他好感,也惹不来他恶感。
但也正因为此,日后竟给我惹来了一场让我刻骨铭心侮辱。
因为他不整我亦不刻薄我那种纯属无心行为,当时整日对着那些漫画浮想联翩我看来,错觉成了一种“特别”。总以为自己对他来说是特别,所以他才会对我特别友善一些,有时候甚至会将他一些贵重学习工具借给我,拿了我作业抄了后还会对我展开他那极具诱惑力笑容,对我说声谢谢。
于是我和那些被他迷得晕头转向女孩子一样,陷入了一种粉红色,对他想入非非好感里。而这好感促使我做了件极为大胆事。
那时非常流行写信交笔友,每天传达室里方即真信总是多到能堆成山,都是些同校或者不同校女生寄来尝试能同他交往上。也不知那些信他究竟看没看过,每天总是见他捧回后朝包里一塞,然后便继续做他想做事去。
于是到了情人节那天,我也偷偷给他寄了一封,信里也不是把自己暗恋心思写得顶清楚,只是含情脉脉地夸赞了他一番,然后宛转地跟他说,他其实并不是很多人所认为那种样子,其实,我看来他是很善良和很可爱。
善良……
真亏得我当初会想到这两个字。因为后来即刻发现,他这人是同善良完全沾不上边。他不止纨绔,还恶劣得很,因为就第二天下午他照例收到了那些信后,也许是一眼便见到了上方信封上我署名,于是极其出乎我意料地没将那些信塞进包,而是直接把我那封信拆了开来,课间休息时当着全班同学面,一字一句无比清晰地念了出来。
一边念,一边还模仿着我语气,我说话腔调,绘声绘色地演了起来,引来全班哄堂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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