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沈浪还是迈开步子,跟着走进了卧室。
他一米八的大高个,不是白长的。
踏入卧室,只见陈建添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掏出两份合同文本。
“靓仔,呶,我们香江人办事都是很规矩的,这是合同,签下它,大家就是自己人了。”
看到递到面前的合同,沈浪并没有多少意外。
签约制盛行的标志之一就是签合同,在90年以前,内地歌手几乎都是跑单帮。
没有专门合作的公司。
“我可以先看一下条款吗?”
签合同,沈浪很熟悉,他上辈子在斗音火了,就有MCN公司找上门,为了签约的事,双方扯皮了很久。
“当然。”
陈建添稍稍愣了一下,这年轻人,跟普通的大陆仔好像不太一样。
不过,陈建添有信心。
这份合同是条件最好的那一档,跟郑均那份合同一样。
紧接着,沈浪坐到旁边的椅子上,开始快速地浏览合同条款。
以后世的眼光来看,这份合同很粗糙,只有四五页,跟动辄几十页的经纪合同,完全没法比。
花了十几分钟,沈浪大致看完了合同,除了一部分常规条款,值得注意的有8条。
(1)合同期两年。
(2)合同期内,乙方录制专辑的费用由红星生产社提供,每年最低录制一张专辑,每张专辑10首歌。
(3)红星生产社拥有所有合同期内出版物的全球著作权、出版权、复制权、发行权,并且,在合同结束10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录制专辑出版。
(4)合同期结束,红星生产社拥有优先续约权,如果合同期内没有完成两张专辑制作,合同期顺延至专辑完成。
(5)版税分成:大陆地区发行,每盒磁带版税0.15元,如果加印,版税提高至0.2元/盒,大陆以外地区,每盒磁带版税1.2港元,每张CD版税2.4港币。
(6)合同期内,红星生产社是乙方唯一经纪人,演唱会、电影演出、电视演出、广告及其他有关之收益等,乙方八成,红星生产社二成。
(7)合同期间,词曲版权授权‘劲石娱乐’代理,词曲版权收益五五分。
(8)如果发生争议,以大陆法律为准。
(PS:改编不是乱编,戏说不是胡说,合同细节源自‘红星生产社’与郑均之间的民事判决书,真实可查)
“没有。”沈浪微笑道:“我只是平时喜欢读书看报,既然要签约,肯定要好好研究一下著作权问题。”
“那你想签多久?”
沈浪试探性的回道:“两年?”
“不行!”
陈建添果断拒绝:“最少签十年。”
虽然他不觉得版权能卖多少钱,但该争取的权益,还是要积极争取。
“十年太久,最多五年。”
陈建添不知道版权多值钱,沈浪却心知肚明,第一张专辑里,他会放入一首英文歌。
后续还会试着出一张英文EP。
这個年代出英文歌的内地歌手虽然不多,但也不是没有,内地歌坛大哥大刘焕早期正是靠唱英文歌出名的。
沈浪发英文歌,主要是为了挣钱。
欧美那边对唱片保护更完善一点,五张专辑里,大概只有一张盗版,挣得还是美刀、英镑。
他准备放进专辑的英文歌曲是《yellow》。
英伦摇滚乐队【酷玩】(又名冷耍)的成名作。
火遍世界的经典名曲,新生的酷玩乐队正是凭借这首单曲,一举打入英格兰单曲榜第四名。
一炮而红!
此后的二十多年,这首歌经久不衰,传遍世界,各种翻唱无数。
为了在国内推广酷玩乐队,跟酷玩乐队签在同一家唱片公司的郑均,应公司要求,翻唱了这首歌。
中文歌叫《流星》。
就在刚刚,沈浪给那依弹奏的旋律就是《yellow》。
泡妞,发歌两不误。
一鱼两吃!
沉吟片刻,陈建添没有一口拒绝,而是转移了话题。
“其他几首歌的谱子,你带来了吗?”
“没带。”
词谱那么一大堆,沈浪哪会随身携带。
“我现场清唱几段吧?”
“也行。”
陈建添微微点头,清唱更加考验一个人的唱功,听听也不错。
接着,沈浪捡起放在床边的吉他,浅浅的试了一下音,然后弹了一段吉他solo。
旋律一响,陈建添的嘴巴微微张开。
只看这段吉他solo,英伦摇滚乐味,扑面而来。
这小子,真的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