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麦克再次来到林轩工作室。
“克里斯,你跟派拉蒙的合作谈妥了?”
“谈好了,我已经派员工去北美进行前期筹备。”
“恭喜你!能在好莱坞站稳脚跟的亚洲人很少。
即使是程龙,最终还是被赶出来了,希望你能成功。”
“谢谢,我相信我会成功的。”
“我喜欢你自信的样子。那现在来谈谈我们的合作吧,你对合同有什么不满的?”
林轩从桌上翻开那份合同,上面密密麻麻写了许多备注。
合同上的条款有些用词含糊,有些权责划分不清,有些条款有踩到陷阱的隐患。
这些被标记出来的地方都是要修改的。
其中最关键的一条是关于激励奖金的。
原合同规定,林轩可以获得电影2%的净利润作为奖金。
首先,2%的净利润太少。
拿《调音师》举例,工作室的税前利润是八个亿人民币,2%就是1600万。
相比于电影带来的巨额收益,这点奖金根本不值一提。
其次,所谓“净利润”是可以暗箱操作的。
比如夸大制片成本,夸大发行成本,导致电影利润下降,甚至出现亏本的情况。
这种操作在好莱坞屡见不鲜。
华纳兄弟就通过这个办法,硬生生的把全球大卖的超级IP《哈利波特》给搞亏本了。
全球票房7亿美元,制片成本3.5亿,发行成本3.7亿。
在会计眼中这当然属于亏损了。
实际上电影的制片和发行都由华纳兄弟负责。
那3.7亿直接转到自家公司去了,3.5亿的制片成本也饱受质疑。
前车之鉴就在眼前。
林轩当然要防着环球影业给他来这一手。
经过双方团队数小时的商议。
最关键的奖金部分,修改成3%的全球票房。
前提是电影总票房超过制片成本的三倍。
也就是说,总成本五千万的电影,票房超过1.5亿美元才会触发激励奖金。
老美电影市场跟内地有很大不同。
那边的制片方票房分账基本在55%以上。
在内地你敢要43%都有一堆院线站出来反对。
老美的电影只要票房达到制片成本的两倍,电影就到了盈利亏损点。
所以环球影业这么干肯定是稳赚不赔的。
合同修改好,再次检查无误后,林轩终于拔出钢笔签上自己的名字。
一切尘埃落定,麦克终于松了口气。
如果连这次合作都没谈成,那他来内地这么长时间就全都浪费了。
“克里斯,预祝我们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我相信这会是个美妙的开始。”
“我也是,那电影剧本就麻烦你抓紧时间了。”
“放心,我会的。”
…………
几天后,京城某奢华酒店。
剧组包下了酒店前厅,以及正门外的广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