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点,林晓光在蜀地传说门口见到了任权。
让林晓光为之一振的是,店里面的生意依旧火爆,里面灯火通明,摆着的十来套桌椅都已经坐满了食客,除此之外,还有十多个顾客站在门口排着队。
林晓光坐在二楼的办公室,低头瞅了瞅边上的大玻璃窗下面的情景,不禁感叹道:“权哥,你这生意做的可以啊,八点多了还那么人排队。”
任权给他倒了杯热茶,一边微笑着道:“民以食为天嘛,我这间店的菜色多变,价格公道,底料配料也正宗,自然能够受到京城食客的欢迎。”
“那你这次叫我来,是不是想找我开分店?”林晓光自作聪明地道。
任权笑了笑,端起茶杯,顾左右而言他:“晓光,坐,喝茶。”
林晓光觉得烫,只稍微抿了一口香茶,又道:“对了权哥,冰冰姐呢?都好久没见到她了,她这会儿在不在京城?”
任权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淡淡地说:“你冰冰姐正在横店拍戏呢,她那部戏还要半个月才能杀青。”
俩人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了一会儿,林晓光有些按耐不住了,他本来以为任权这次叫他来,肯定是谈合作的事情,可刚才他试探的问了一句,却始终不见任权松口。
林晓光越发觉得无聊,一双眼睛盯着办公室周围转来转去,他的目光,最后落在任权身上,瞧着任权悠哉悠哉的样子,一点明星的架子都没有,随即有些好奇地问道:“权哥,说真的,你的梦想是什么?难道是想做个大老板?”
林晓光的这种问题,任权早就习以为常,笑着反问道:“你怎么会突然问起这个问题?”
林晓光坦然道:“没别的意思,就是好奇,我觉得你这个人好像不太乐意当明星,倒是更喜欢做生意。”
听了林晓光回答,任权乐了,笑着道:“晓光,说了你可能不信,我小时候有个很酷的梦想,既不是当周润发,也不是拿枪捉小偷,更不是有自己的别墅,而是当一个神气的门童。”
林晓光一头雾水:“门童?门童有啥可神气的?”
任权笑着摇了摇头,喝了口茶,才道:“那时候年纪小嘛,其实我这个梦想的灵感,是源自于小时候看的香港片,而吸引力来自那些小孩戴着大沿帽、穿很好看的衣服,至于最令我向往的,就是感觉他们工作很轻松,就负责带客人进去,然后平时就可以站在路边,看很多过往的人、看风景”。
回味着任权话里描述的情景,林晓光开始猜测任权内心的理想状态,觉得他很有可能更喜欢深居简出的生活,便投其所好,说起了桃花源、草地、小溪、简单的房子、院子里喝茶、与恋人散步……
坐在对面的任权拼命地点头,兴奋而大声地说着:“对!对对!晓光,我真是没想到,你还挺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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