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另一些有经商经验的,会做营生的,就签下二十年到数十年的卖身契,大量的被招募进我新组成的商队效力。
熙熙攘壤,利来利往,能够越过无尽沙海荒漠隔壁草原,千里迢迢的来万里之遥的中土,自然不是为了发扬国际主义精神,促进东西方交流推进全球一体化而的目的。
除却其他综合因素,单轮其骨子里的投机冒险精神,却是中土大多数同行无法比拟的,因此用做某些高风险、高回报的长期事业,还是很方便的。
而作为各商团的总招集人,犹太佬阿罗罕,完全是个意外,属于早年架空看多了,一时的心血来潮的产物。
有句老话说的好,有钱币滚动的地方,就有犹太佬的脚印。
事实证明,在对外大开放环境下的唐朝,找一个犹太佬,并不比找一只三只脚的蛤蟆更困难多少,虽然大多数唐人分不清楚这些称做希伯莱人的胡人和其他胡人有什么区别,而且在通常情况下,他们也很喜欢冒充唐人比较熟悉的,被称做大秦的拜占廷商人。但是在我的一声令下,那些真正的大秦商人们还是很乐意的把他给清理了出来。
作为天生孤立极少数派,却担任各族商人混成的西北诸商团总召集人,这是一种权力和制度上的制衡。
当然,犹太民族那种天生的,发自骨子里对金钱和数字苛刻到吝啬的精细,以及对商机和利润的执着,也是我选择他的另外一个方面。
至于康提辛,他的身份更奇特,是小丫头的封臣,直属仪卫——新月骑士团的团长,同时在暗地里,他也是西北路商团的总护卫长。
而构成骑士团的主体,自然是各种各色勇武健力著称的胡人,其中相当部分是被称做胡族义从的存在。
他们在西方还有另一种叫法,则是在中世纪和奇幻里的传说中,最常见的,为金钱卖命的武装个人团体——佣兵。
虽然此时还尚未形成这种叫法,但事实上,同时空的欧洲大陆大小国家林立,民族关系复杂和尖锐,一直是雇佣军的天堂,事实上占据西欧大部分地区,那些以加洛林王朝为代表的野蛮人国家,前身就是来自旧罗马帝国高卢、日耳曼、匈奴籍雇佣军。
只是人家混的比较出色,在罗马帝国衰败过程中,及时把握住了机会,随着罗马贵族的腐化堕落,构成传统罗马军团的主成分——以战争为职业的罗马公民制度,也随着社会基础崩溃而消失,这些外籍雇佣军,得以从最初被征服地的仆从军,反客为主成为帝国主力军团,进而掌握高位,控制朝政、废立君王,最终看穿了罗马帝国这只纸老虎的本质,干脆“农奴翻身做主人”把西罗马皇帝干掉自己做。
当然,为了争夺罗马帝国的遗产,这些国家氏族间的争斗一刻就没有停息过,另一方面反又促成了雇佣军队的盛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