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沼外围,还分布着石桥诏(在今云南省下关市一带),以石桥城而得名;石和诏(在今云南省大理市风仪镇一带);白崖诏(在今弥渡县红崖盆地);剑川诏(在今云南省剑川县)等四个小诏的故地。
六大诏中蒙舍诏在南方,因称南诏。所谓诏就是蛮语中的大首领、王的意思,因为其国多山泽,故又被称为南沼。这十诏之地,也代表了最富熟,人口最密集之地,集中了王国八成的府军乡兵和六成乌蛮人口。
南沼的统治,以王都太和城为中心,还分布着几个特殊性质的大城,随国王行走而成为陪都性质的临时政治中心。
其中白崖(又名勃弄,大理县东南红岩)为国王亲属所居,亦为官员分田所在;赵川(大理县)东南为亲近国王的白蛮首领所聚居地,亦即南诏主官员的家族所居;蒙舍(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为南诏的发祥地,也是宗庙和祭祀所在。以上称六陪,是南诏王家直接统治的领地。
在这六陪以外,又分东西南北的方向各置一重镇,东有云南(祥云县)和品澹(祥云县西品甸),西有蒙秦脸(漾濞县),北有牟和(洱源县北蒙次和村),为拱卫核心地区的重镇,亦为滇西地区的门户,由国王近族和附庸的子弟镇守。
因此这云南城一失。传统六沼故地的四大卫城就缺了一角。
这十诏故地合起来又称为十剡,各有一大军将镇守。
而剩下六个外镇,则是用来镇守传统十沼以外的害地方,统治乌、白蛮以外地诸部落。同时在唐朝和吐蕃边境,南诏还有类似唐朝军户体制,所建立的会川、通海两都督府,同样也设立一个大军将为大都督。
南沼军政一体。各地方凡一百家设总佐一人(同乡),一千家设理人官一人(同县),一万家设都督一人(同州)。由于南沼家庭的原始氏族特色,并且广泛使用奴隶,因此一家少则数十口,多则数百口。应征也以氏族兄弟为编组。
出兵征战。以二千五百人为一营(即一个军将所统率的四军。其中一军一千人,三军各五百人)。每镇按照需设立若干个军将和数十军府,由任节度使或大军将统领,以军户形式出兵入农,执役时每兵只给粮米一斗五升,鱼干若干,此外别无给养。
因为带粮不多,急求决战。所以打战拼死勇猛。南沼军法规定兵士前面受伤,允许治疗。如背后受伤,即行杀戮。行军出国境后,不禁止抢掠,邻国的人口、粮食、牛羊都成了南诏军的掠夺对象。南诏出兵攻邻国,通常征发更落后的诸族来助战。望苴子蛮最强悍,凡大将出兵,望苴子蛮照例作前驱。其余如裸形、金齿、黑齿、银齿、绣脚、绣面、穿鼻、长鬃、栋峰花、朴子等族,也被用来作冲锋兵,南诏兵在后面监阵,斩杀作战不力地人。南诏兵制虽然是自卫性质为主,但军队一出国境,却是可怕的破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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