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一十七章十二隆奇的汉道昌
梁州流民大营的初级学堂,一群少年在晨风中活动着身体。
十二隆奇却蜷成一团不起眼的身体,躲在角落晒太阳。
他不算严格意义上的战争孤儿,他是个被称为杂胡崽子的混血儿,最明显的,就是他眸子中那一线不知道来自父系还是母系的蓝色。
在大唐漫长的边境上有大量他这类的存在,胡风素来开放,大唐边民们也对男女之事看的很开,随着边境部落的迁徙和冲突,因为来自父母某方一时的欢愉和冲动,而意外诞生又被遗弃的产物,
此外,
那些因为流放的女囚总是僧多粥少,为了解决生理问题的边军们,经常会跑出自己防区去“抵御犯边”,然后就地为促进当地的民族大融合,身体力行的做出一些强有力的贡献。
因此,哪怕在最和平的时期,也常常会发生大唐边境微微向外的弹性扩张,也大大加剧了这种弃儿的产生,在部落繁盛的时候,通常不会拒绝血统不明的新成员,但是在部落最困难的时节,也不介意减少一些消耗生存资源的嘴巴。
往往一场雪灾后,胡人经常互市的临时营地角楼里,都会多少一些这样的弃儿,其中只有很小一部分,能够活到成年。
十二隆奇,无是幸运的,当他还是被裹在肮脏的兽皮包裹的婴孩,从迁部落的马背掉下来的时候,遗失在旷野里哭哑了嗓子的时候,首先遇到的不是时常神出鬼没紧随这部落迁徙的牛羊,等着便宜大餐的荒原狼,而是一个没有孩子地牧牛老人和他的狗。
十二是老人捡到他的那天的牛群数目,隆奇是老人死掉的一条老狗的小名。出自牧人朴素地使用哲学而已。
从小的玩伴就是牧犬和牛羊,还有荒原里永远也不会缺少的野狼和鬣狗,老人也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教养者,酗酒和暴躁,总让他身上永远不会缺少粗暴鞭笞的痕迹,也让他过早的变得沉默寡言,因为辩解只能带来更多的痛苦,老人好歹活到了他的六岁,然后被牛群的主人当成添头,辗转卖给了新的主家。
然后赤身**仅围那块出生就裹着地破兽皮,泡在牛粪堆里一点点的长大,仅仅因为可以为主人家节约布料,一次次在最冷的冬天,因为蜷在干草堆里取暖而被刻薄的主人用鞭子抽醒,理由是污了草料。
突然有一天,主人家也不存在了,只有满城挣扎在惨叫声中的火焰和血水,无数穿甲地人,象草原上最凶狠的狼一样,将主人家涂成灰头土脸的女人们,不分老幼一个个拖出来,围起来折磨的一点点断气。
但是却没有人理会,满身肮脏牛粪,泥猴一般骨瘦如柴的他,因为在太臭了。
所以他成了废墟里唯一的幸存者,象幽灵一样游荡在死城里,靠和野狗争吃吃还没腐坏的生肉,活了下来,好在老天见怜,在他测地蜕化生野兽之前,终于有一队路过地军人,把他当作完成任务的添头,送进某位权贵家庭建立的收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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