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地方利古里亚海,罗马城的数百里外的海滩上,已经布满了冲摊的xiao船,和蚂蚁一样摇摇晃晃爬下船来的法兰克人,他们背负着大盾,手提大剑或是斧头,深一脚浅一脚的踩踏在泥滩里,长距离的海上航行,似乎让许多人还有些不适,一些人干脆死死攀在船边呕吐起来,或是大口呼吸着海风中湿润的新鲜空气。
和一大堆同伴躲在漆黑的船舱中好几天的经历,足以成为之前从来没见过海的一些人终身的梦魇,因此他们需要足够的时间还缓冲6地和大海的巨大差异。
海面上是众多大xiao造型迥异的运输船,为了这次重新夺回对罗马城控制权的浮海进攻,特地在北方战线外组织了一只偏师,为此几乎动用了王国的权威,一路扣留和收罗了沿岸几乎可以找到的大型船只。
最大的一只三层风帆大桨船上,作为这只军队统领的维莱特,也在不断紧张督促着自己的部下,并有些志得意满,又心情复杂的望着这只登岸的军队。
他是一名法兰克王国的副伯爵,巴尔松和其蒂森的联合领主,出身名mén的贵族典范。
法兰克地方管理体制承袭前朝旧制,全国分为若干个区,与先前罗马的区以及当时的主教区基本相应,每个这样的区都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区的最高统治者是伯爵,由国王任命,许多伯爵原是国王的亲兵和近shì,甚至国王的某些贴身奴隶也有幸被任命为伯爵。在高卢南部,伯爵职位大多由原来罗马高卢的旧贵族担任。
伯爵和教会的主教通常共住中心城市内,分掌政、教权力。伯爵在自己的辖区负责维持治安,开庭审理诉讼案件、征收赋税和统帅军队,原则上是国王在地方上的代理人,但实际上形同辖区内的独立统治者。
伯爵通常任命一些副伯爵作为自己的助手,后来副伯爵(即子爵)统治一定区域,成为伯爵之下的独立区域。子爵之下,百户是最基本的行政单位,后来演变成男爵的前身。子爵和百户长(男爵)都层层行使着行政、司法、财政等方面的职权。
百户之下就是最基本的封臣,也是最基本的战斗单位,一名骑马的全副武装领主,拥有从头到脚的防护和三件以上战斗武器,数匹备换的马和数名到十数名骑马或步行的扈从。为了供养和维持这一切,至少要拥有12份采扈即大约3oo~45o英亩土地。
但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丕平王之子,纽斯特里亚公爵卡洛曼的玩伴,教会学院的同窗,荣辱与共的直属家臣,一百三十七名武装骑士和九百名武装扈从的相中和服从的对象。
作为卡洛曼王子从xiao一起长大的亲信,他并不是那种仅仅依靠阿谀奉承和巴结,获取信任的对象,相比他在贵族中很有些名声,拥有多样才艺对古代礼仪、诗歌和都有所涉猎,同时拥有军事上的经验,就算是丕平国王的宫廷和公民大会中,也有他的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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